23 致社会民主党第三届国家杜马党团(4月19日以前)

23 致社会民主党第三届国家杜马党团(4月19日以前)

  致社会民主党第三届国家杜马党团  
  
  (4月19日以前)  
  
  波列塔耶夫同志通过列宁向我们转交了社会民主党党团工作报告的出版计划,该计划是在波列塔耶夫去柏林之前经过党团讨论的。  
  
  我们这方面完全赞同党团的这一计划,并建议党团就下述最终条件取得一致。  
  
  我们这里准备成立一个出版工作报告的编辑委员会,由斯切克洛夫+谢马什柯+季诺维也夫(或加米涅夫)组成。  
  
  委员会负责(1)拟订工作报告的提纲并就批准这一提纲的事宜同党团进行联系;(2)设法向党筹措经费,党团要提供不少于500卢布;(3)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工作报告(20印张)作最后校订。  
  
  对这一建议的答复,应当由整个党团作出。  
  
  (波克罗夫斯基+格格奇柯利署名)[60]  
  
  从巴黎发往彼得堡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8卷第29—30页

    【注释】
  [60]括号内写的“波克罗夫斯基+格格奇柯利署名”,后来是预计党团对该信的正式复信由这两个人署名。党团寄来的复信如下:“1911年4月6日于彼得堡 最尊敬的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同志:我们讨论了您提出的编辑党团的杜马工作报告的办法。  
  
  关于编辑委员会的组成,我们认为有必要指出,尤·米·(斯切克洛夫。——编者注)参加编辑委员会,我们认为是绝对必要的。至于编辑工作报告的期限,我们所能说的只是:非常希望尽快结束它。您准备寄来的提纲,我们将在讨论后立刻寄去。一切必要的材料不久就能寄去。关于我们方面在经济上所承担的部分,我们不得不说,我们的情况的确极为困难,我们所承担的部分希望能减少到最低限度。  
  
  受党团委托 尼·谢·齐赫泽、尼·波列塔耶夫。附言:信收到后请即告知。”这封信是波列塔耶夫起草的,由他和齐赫泽署名。——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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