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致卡·考茨基(1911年6月6日)

28 致卡·考茨基(1911年6月6日)

  致卡·考茨基  
  
  1911年6月6日  
  
  尊敬的同志:  
  
  我收到了3名前中央委员会国外局委员寄来的一份他们所起草的声明(或者就是申诉书?)的抄件。  
  
  对于那种诽谤的谰言——说什么我在只有您才有权处理的那笔钱上抱有“没收”或采取某种类似行动的意图——我不想多费口舌。正如有一次我写信对您讲过的,我情愿随时辞去保管这笔钱的令人不快的委托,并且准备随时将这笔钱转给您。  
  
  我认为,无论根据中央委员会多次决定的精神,或是根据对情况的估计,只有在我们组织内部的一切调解尝试归于无效时,我才有责任拿我们的内部冲突来烦劳您。再者,明天(6月7日)中央委员会9名委员(中央委员会共15名委员)的会议就要召开了[69]。  
  
  致最崇高的敬礼!  
  
  您的 尼·列宁  
  
  原文是德文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8卷第41—42页

    【注释】

  [69]指1911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0—17日)在巴黎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议(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国外中央委员会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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