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 给莫·马·哈里东诺夫的电报(4月7日)

440 给莫·马·哈里东诺夫的电报(4月7日)

     给莫·马·哈里东诺夫的电报

  (4月7日)  
  
  普拉滕应设法获准随身携带食品。明天12时,请用电话告知执行情况,12.11。[注:数字表示电话号码。——编者注]  
  
  乌里扬诺夫  
  
  从伯尔尼发往苏黎世  
  
  原文是德文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4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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