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地方经济会议、关于报告制度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国防委员会指令的决定草案的提纲

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地方经济会议、关于报告制度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国防委员会指令的决定草案的提纲

  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地方经济会议、关于报告制度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国防委员会指令的决定草案的提纲[注:决定草案见本卷第257—258页。——编者注]  
  
  (1921年5月19日—20日)  
  
  劳动国防委员会决定本身应包括的事项不多:  
  
  (1)必须在各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建立经济委员会或者与之完全类似的委员会和机构。  
  
  (2)必须印发每个区域、省、县、区的工作报告,每两月至少一次。  
  
  (3)必须把一些比较零星的工作报告和汇报的副本送交劳动国防委员会。  
  
  (4)贯彻执行指令。  
  
  (5)《经济生活报》多登来自各地的通讯,并使该报成为综合报告、研究和指导工作的机关报。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3卷第3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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