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日关系必须正确处理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

发展中日关系必须正确处理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在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有人认为已谈论得很多了,但我认为,这两个问题越谈,对中日关系发展越有好处。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实际上伴随了本世纪中日关系的整个历史过程,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我们都希望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友好关系,不愿看到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始终干扰两国关系发展。我们谈这两个问题,并不是要再去算历史旧账,而是希望通过认真回顾和总结历史,从中汲取有益的教训,以使我们能够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这两个问题,更好地开辟两国关系的未来。

一、关于历史问题。

  纵观中日两国两千年的关系史,友好和合作是主流。但是,近代以来,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多次发动了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侵略战争。坦率地讲,在列强中,日本是给中国带来灾难最重的国家。尽管如此,但从中国老一辈领导人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那个时候起,我们就主张侵略战争的责任应该由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来负,广大日本人民同样也是受害者。中国政府还一直在全国范围内长期、耐心地教育我们的人民,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要看到日本人民同样也是受害者,应该同他们和睦相处,发展世代友好关系。这一既定政策,过去没有变化过,今后也不会变化。
  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制定上述政策,是在历史问题上采取向前看的态度,但前提是必须正视和承认历史。对此,日本政府是清楚的。这也是《中日联合声明》〔1〕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2〕的重要政治基础之一。回顾中日邦交正常化二十六年来的历程,不能不遗憾地指出,日本国内不断有人在历史问题上制造事端。近年来,日本内阁成员参拜靖国神社、歪曲历史,日本右翼势力炮制吹捧甲级战犯的影片、把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制造的南京大屠杀说成是虚构的事件。这些接连发生的事情都极大地伤害了战争受害国人民包括中国人民的感情,干扰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中方从维护历史真相和中日关系政治基础的大局出发,不能不作出必要的反应。事实表明,中日之间围绕历史问题发生的纠葛,每一次都是日方一些势力挑起的。
  凡事总有个比较。通过比较,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德国为防止重犯历史错误,战后在国内对纳粹分子进行了彻底清算,对外承认侵略,不回避责任。前些年,德国还专门以立法手段规定不得否认纳粹罪行,规定对否定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史实者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也曾作出判决,裁定散布否认纳粹罪行论调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德国对历史问题的态度,赢得了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谅解和信任,为战后德国同欧洲以及世界各国重建并发展关系奠定了重要政治基础。日本军国主义的横行曾给中日两国人民带来灾难,也使中日传统友好关系遭到严重损害。军国主义是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敌人,是完全违背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的历史逆流,两国人民应该共同予以坚决反对。为什么战后日本清算军国主义不像德国那样彻底?我认为,美国是有责任的。我向美国总统克林顿也讲过这一观点。当时占领日本的美军统帅是麦克阿瑟〔3〕,他让蒋介石利用大战犯冈村宁次〔4〕打共产党。我当时在上海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工作,我们上街游行,口号就是反对美帝扶植日本军国主义。日本政府在历史问题上采取明确的态度,首先对日本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有利,也将赢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的谅解和信任,并且有助于日本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近年来多次在历史问题上表明态度。一九九五年,村山富市〔5〕首相代表日本政府首次公开承认了侵略并对受害国表示深刻反省和道歉。日本领导人也一再表示决不允许在日本复活军国主义,不走军事大国道路。我们对此是给予积极评价的。但是,我们难以理解的是,与此同时,日本国内仍然不断发出与此相悖的言论,而且都是出自负有责任的政治家和高级官员。日方多次说明,日本信奉言论自由。问题是,为什么反对和抵制他们的言论并不强烈?恕我直言,恐怕是日本政府在引导国民尤其是教育后代正确了解和认识历史方面做得还不够,致使他们对过去那段不幸历史知之甚少。即使知道一些,也只知道日本是世界上唯一受到原子弹轰炸的国家,是受害者,却很少知道日本军国主义是加害者的一面。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好历史问题,关键在日本自身。我们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认真总结一下这方面的经验教训,逐渐在日本国内形成正确的历史观。这样,才能真正遏制和孤立那股否认和歪曲历史的势力。反之,如果继续听之任之,则后果十分堪忧。
  小渊惠三首相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所以我今天讲得很坦率。这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是一个受到侵略之苦的邻国对日本的友好忠告。现在正处于世纪之交,我们双方有责任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真正携起手来,加强合作,加强信任,共创亚洲的未来,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的事业。

二、关于台湾问题。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一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夙愿。台湾之所以未能与大陆统一,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因素。就国际因素而言,主要是由于美国插手中国内政,同时从历史和现实看,也有一定的日本因素。正因为如此,台湾问题长期以来成为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中极为敏感的政治原则问题。 从历史上看,在台湾问题上,日本是有负于中华民族的。一八九四年,日本通过甲午战争武力侵占台湾,并进行了长达五十年的殖民统治。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6〕,宣布无条件投降。众所周知,《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7〕之条件必将实施,而《开罗宣言》则规定须将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台湾及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应该说,台湾的归属已经确定,这是客观历史事实。之后,虽然由于中国内战的原因,台湾与大陆处于目前的分离状态,但两岸间的问题已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一九七八年缔结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又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这不仅进一步从政治上、法律上解决了台湾地位问题,而且为正确处理涉台问题确立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日本在台湾问题上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并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谅解,同台湾维持了民间和地区性往来。近年来,日本领导人还多次表示,不支持“台独”,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无权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等等。对此,我们给予积极评价。但是,日本国内在台湾问题上仍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台湾地位问题上,日本国内经常有人曲解《中日联合声明》有关条款,认为日方在声明中只是表示了“充分理解和尊重”,不等于承认中国政府的立场。还有人说,日本只是放弃了台湾,无权表明台湾归属于谁。联想到“台独”分裂势力最早就是在日本开展活动的历史,我们不能不对此动向感到关注。在日台关系上,日本一些亲台势力对现状不满,还与台湾当局遥相呼应,总想突破现有日台关系框架。在日美防卫合作指针问题上,日本国内还有人重提作为冷战产物的所谓“远东条款”〔8〕,试图将台湾列入日美安全合作范围之中。
  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领土主权和统一大业,牵动十二亿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们希望日方切实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恪守自己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作出的郑重承诺,妥善处理好台湾问题。最近,日本国内有人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向中方承诺了“三不支持”〔9〕,中方也将要日方作出同样承诺。坦率地讲,日本作何承诺虽很重要,但中国政府和人民看得更重的则是日本在台湾问题上实际准备扮演什么角色。
  关于日美安全合作问题,我们关注的最大焦点是涉台问题。日美安全合作无论直接或间接地把台湾列入其中,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和对中国内政的干涉,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坚决反对。日本如果将台湾列入同美国的安全合作范围,这将意味着日本有可能在军事上卷入台湾事务,是一种具有极大潜在危险的倾向。中国领导人曾多次对此表示关注。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和领导人多次表示,日美安全合作不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特定第三国,日本坚持根据《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处理涉台问题。希望日方务必信守承诺,慎重行事。

  *这是江泽民同志访问日本期间同日本首相小渊惠三会谈时谈话的一部分。
  注释
  〔1〕《中日联合声明》,中日两国政府于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签署。声明宣布: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日两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中日两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2〕《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两国于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在北京签订。条约确认:中日两国政府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北京发表的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条约规定:缔约双方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缔约双方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太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在日本东京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条约正式生效。
  〔3〕麦克阿瑟,即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一八八〇——一九六四),美国职业军人。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五一年任驻日本盟军最高司令,执行美国单独占领日本的任务。一九四七年兼任美军远东司令部总司令。一九五一年被解除职务。
  〔4〕冈村宁次(一八八四——一九六六),侵华日军将领。曾任日军第十一军、华北方面军、第六方面军司令官和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等职,在中国实行极其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战争中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在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延安公布的日本战犯名单中,被列为首要战争罪犯。在人民解放战争期间,曾充当蒋介石的秘密军事顾问,为蒋介石策划向解放区进攻。一九四九年一月被国民党政府宣判“无罪”,释放回国。
  〔5〕村山富市,一九二四年生,日本社会党人。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六年任日本首相。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五日,村山富市就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五十周年发表“内阁总理大臣谈话”,代表日本政府正式表示:“我国在不远的过去的一段时期,因殖民地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尤其是亚洲各国的人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我们谦虚地接受这一历史事实,在这里再次表示痛切的反省和由衷的道歉。”同日,他在书面答复中国《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又就日本在殖民统治和侵略战争中对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害和痛苦,向中国人民表示衷心道歉。
  〔6〕《波茨坦公告》,即中国、美国、英国三国在波茨坦会议期间发表的《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一九四五年七月十七日至八月二日,苏联、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和外长在德国柏林西南的波茨坦举行会议,讨论战后德国和欧洲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日作战问题。会议期间,中国、美国、英国三国于七月二十六日发表《波茨坦公告》。主要内容是:盟军对日作战,直至其停止抵抗为止;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无条件投降;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远铲除;日本军队必须完全解除武装;日本的军事工业必须拆除;日本的战犯必须交付审判,阻止日本人民民主的所有障碍必须消除;《开罗宣言》必须实施,即日本必须放弃前所掠取的土地,如中国的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日本的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盟国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同盟国军队占领日本直到日本民主政府建立以后为止。同年八月八日,苏联对日本宣战后,也签字于该公告。
  〔7〕《开罗宣言》,指中国、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开罗会议后发表的宣言。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中国、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埃及开罗举行会议,商讨联合对日作战计划及击败日本后如何处置日本等问题。会后,于同年十二月一日发表了《开罗宣言》。主要内容是:中国、美国、英国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把日本从它用暴力或贪欲所攫取的所有土地上驱逐出去;使朝鲜自由独立;坚持日本无条件投降。
  〔8〕“远东条款”,指《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中涉及远东地区的条款。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日本和美国签订《日美安全条约》,其中第一条规定,驻日美军除保证“日本免受外来武装进攻”外,还应“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一九六〇年一月十九日,日美重新修订上述条约,签订《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其中第六条规定,为维护日本的安全以及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美军可以使用在日本的设施和地区。同年,日本政府将所谓“远东”范围具体解释为,包括菲律宾以北、日本及周边地区以及韩国、台湾地区。对于《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涉及台湾地区,中国政府历来坚决反对。一九七二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后,当时的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国会答辩时称,台湾问题基本上属于中国国内问题,日本将考虑日中友好关系,慎重对待“远东条款”涉台问题。
  〔9〕“三不支持”,指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七月三日,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期间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谈时表述了这一政策,并在上海与市民座谈时重申这一承诺。

责任编辑:总编室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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