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日民主政权*

论抗日民主政权*

(一九四○年十二月)

  近一百年来,中国人民第一件痛苦的事情,就是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最近几年,日本帝国主义为了灭亡全中国,打进中国的内部来。所以,解放中国人民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在今天,首先要推翻日本帝国主义的压迫。这就叫做争取中国的独立自主。
  中国人民第二件痛苦的事情,就是国内封建势力的压迫(半封建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及思想习惯上的束缚等)。所以,解放中国人民的第二件大事,就是要推翻封建势力的压迫。这就叫做争取中国人民的民主自由。
  推翻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的压迫,争取中国的独立自主与人民的民主自由,这就是中国革命目前所要做的相互联结的两件大事。按其性质来说,这就叫做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革命,这是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或第一阶段。只有走过这第一步或第一阶段,才能走到第二步或第二阶段――取消资本主义剥削的社会主义革命。
  中国目前的民主革命,已经不是西欧资产阶级那样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而是一种新民主主义革命,真正革命的三民主义〔124〕的革命。这是因为:第一,中国的民主革命,是在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代进行的,中国革命已是社会主义的世界革命之一部分;第二,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丧失其民主革命的彻底性,中国无产阶级又以觉悟的独立的政治势力指导了中国革命,并且以后还要继续加强其指导作用;第三,中国在革命中及革命后,要建立也不能不建立革命各阶级的联合的民主专政,不是建立也不可能建立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要实行也不可不实行彻底的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第四,这个民主革命,只是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或第一阶段,它不可避免地要过渡到第二步或第二阶段――社会主义革命。这就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西欧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不同之点。
  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都是中国人民的压迫者,又都是中国人民革命的对象,所以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在反对中国进步与人民革命的事业中,就常常结合起来(虽然革命政党的政策应尽可能使他们不结合或结合得不坚固,因为这种结合对于革命是不利的,它使中国民主革命的敌人特别强大)。中国的封建余孽充当外国帝国主义的走狗,来反对中国的人民,这是近百年来历次革命运动的经验所证明了的。至于中国的资产阶级〔3〕,一方面由于它也受着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它的发展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压迫是矛盾的,所以,它在一定历史时期有一定程度上的革命性;另一方面又由于它的软弱,它本身是剥削者,它就容易和革命的敌人妥协,并特别惧怕工农革命力量之壮大,所以,在另外的历史时期,它又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结合,来反对革命。
  在革命中及革命后建立革命各阶级联合的民主专政,是不包括反革命者在内的。帝国主义的走狗和汉奸,业已反革命的封建地主分子、资产阶级分子,是不能参加革命政权的,他们是革命政权的专政对象。参加革命政权的,只是工、农、小资产阶级与革命的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的分子。因此,这种各阶级联合政权的内容,即参加政权的各阶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可能有某种程度的变动的。但不论如何变动,它总还是革命各阶级联合的政权,而不能是一个阶级单独的专政,既不能是资产阶级专政,也不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为了组织革命各阶级联合的政权,就必须实行广泛的民主制度(如国民大会、省民大会、县民大会、区民大会、乡民大会等)。革命的各阶级通过一定的民主的形式,去参加革命的政权。现阶段中国革命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目前,在条件业已成熟的各个地区,就应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否则不能战胜国内国外的敌人,取得中国的独立与革命的胜利。
  目前正在进行的抗日战争,是中国又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这次革命运动的基本任务与性质,和一九二五――一九二七年的大革命〔30〕是一样的。但一九二五――一九二七年的大革命,主要表现为反对北洋军阀〔50〕的北伐战争〔125〕,而今天的大革命则主要表现为反对异族敌人的抗日战争。所以,今天参加革命(即参加抗战)的社会基础特别广泛。国共两党在内战十年之后,又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这个统一战线中,最初包括了工、农、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以至大资产阶级及封建阶级中的某些个别分子与个别集团。这个统一战线的阶级内容,是已经有、往后还会有某些变动的,但在抗日战争的过程中,它总还是民族统一战线。虽然一部分资产阶级已经叛变(如汪精卫〔14〕)或将会叛变(如隐藏在抗日阵线内的投降派),但其他部分的资产阶级是能抗战到底的。抗战三年来,这种统一战线虽然基本上结成了,然而至今还没有总的完成的形式,而且也是不平等的。这使得今天的抗日统一战线有些难于捉摸,不够广泛与不够巩固。这种总的完成的形式,就党派来说,应该是各抗日党派的联合委员会;就政权来说,应该是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民主政权,即抗日民主政权。不幸的是,这种形式除个别地区外,总的还是没有的。
  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它只有在平等原则上,采用完全的民主制度,才能组织成功。这也是领导中国抗战与革命到最后胜利的最好的最有力的形式。没有这种政权的建立,没有抗日统一战线的大大巩固和扩大,不实行民主政治,抗日战争是不能胜利的。
  抗战三年了,本来早就应该在全国建立这种抗日民主政权以领导抗战,那样,抗战决不只获得如今天这样的结果和成绩,可能获得比今天大千百倍的胜利与成绩,也不致引起今天抗战中的这许多困难与人民的痛苦。然而,没有这样做,这是由于大资产阶级只顾其"一党专政"的私利,不顾国家民族危亡造成的。这是国民党最大的错误,这是最违背民意与违反法律的。
  我们共产党和八路军〔56〕、新四军〔122〕,对于以上这一点了解得很清楚。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革命的任务是争取中国的独立自主与人民的民主自由,我们不会不尽忠于自己的职责。因此,凡是八路军新四军所到之区域,只要有可能的话,就不能不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不能不实行三民主义〔91〕的民主政治,不能不建立抗日各阶级的统一战线政权。如果不建立这种抗日民主政权,也就不能长期坚持敌后抗战,最有力地打击敌人,赢得抗战的最后胜利。
  我们在敌后所要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这种政权应该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是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即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它与地主资产阶级的专政相区别,不只是保护地主资产阶级的利益;同时又与工农专政相区别,不只是保护工农利益。它的方针与任务是: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保证抗日各阶层人民的利益,改良工农生活及镇压汉奸反动派。当着各阶层人民内部发生利害冲突与斗争的时候,它就去调解这种冲突与斗争,注意使工农的要求能够满足,同时又照顾到抗日的地主与资本家的利益。它要调节抗日各阶层人民相互间的利益,但是对于汉奸,对于反对民主的反动势力,就实行不客气的专政。
  根据抗日民主政权的这种性质,政府的组织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实行各级民主政府的委员制、代表会议制,实行普遍的选举,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在政府人员中,共产党员应只占三分之一,非党进步分子与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二,这就是在八路军新四军活动区域抗日民主政权的"三三制"〔126〕。这些非共产党人员,不问他们有无党派关系及属于何党何派,只要他们抗日并愿与共产党合作就可以参加。当然,投降分子、顽固的反共分子是不能参加这个政权的。
  这个政权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权利,如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居住、营业、思想的自由。任何人只要没有勾结敌寇和汉奸的行为,没有破坏与反对抗日军队的行动,没有违犯政府法令的行为,不论他是属于何党何派,属于哪一阶级、阶层,政府一律保护。一切党派只要抗日、不反对民主,一律有合法的地位。
  这种政权,今天还只在部分的敌后地区建立。在全国,由于国民党不愿意结束"一党专政",不愿意"还政于民",这种政权仍然还是不能建立,仍然还只是宣传的口号。因此,这种部分地区的抗日民主政权,只是地方政府。它应该属于中央政府,受中央政府的领导,并依照敌后情形执行中央政府的法令;同时它也可以在地方自治的原则下,颁布该地区的单行法令。
  敌后的抗日民主政府还没有为中央政府正式承认,因此有人说:这种政府是不合法的。很明白,这说法是不对的。
  我们问:什么叫合法和不合法?
  在目前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利益高于一切,抗日利益高于一切,这就是全国人民最高的法律原则。政府的一切法律命令,都应该是为着保护民族的利益,保障抗日的胜利。三民主义、抗战建国纲领〔127〕,就是目前法律的基础。那末,在敌后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实行民主政治,实行三民主义,实行抗战建国纲领,实行民族利益、抗日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这就是最合法的。而不实行的,是不合法的。违背三民主义、抗战建国纲领及抗日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的,是违法的。大多数人民承认的,选举的,就是合法的。相反,大多数人民不承认的,反对的,自己把持霸占的,就是非法的。抗日民主政权由人民选举,是合法的。其他政府不是人民选举的,就是非法的。如果中央政府实行三民主义与抗战建国纲领,就应该承认敌后抗日民主政府,并以它作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不予承认,只能证明中央政府人员的违法,违反了三民主义、抗战建国纲领这个法律基础。中央政府不"还政于民",不改组为抗日民主政府,也是不合法的。在世界各国的历史上,中央政府违法的事情是很多的。在各国的最高法院中,就有审判这类案件的,在中国还没有过这种审判。但这不是中国就没有这种事情,是有许多这种事情,只是没有人敢于过问罢了。所以,在敌后建立的这种抗日民主政府,在实质上是最合法的。
  由于国民党〔5〕中一部分人不愿意实行民主,所以中央政府的民主化,暂时恐还难于实现。但是,在中国一部分地区,则已实行民主化。这种民主化的地区,应该是新的民主共和国――三民主义共和国的地方基础。在中国,民主共和国的具体的建设道路,可能是由地方到中央到全国,可能要经过长期的奋斗过程。因此,在敌后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有着推动全国民主化的重大的模范作用,它实行的结果之好或坏,将给全国以好的或坏的重大的影响。这种政权,今天虽还只在敌后一部分地区建立,但它有着全国的普遍意义。这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
  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共产党和八路军、新四军作为民主的势力,愿意为大多数人民、为老百姓服务,为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民主政权而奋斗。这种政权,不是一党一派一人所得而私的。八路军新四军所到之处,如果能够建立政权的话,就要建立统一战线的革命各阶级联合的政权。即或因为人民的组织程度不够,而不得不委任临时的地方政府人员的话,那末,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够选举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和八路军、新四军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来管理。共产党并不愿意包办政府,这也是包办不了的。所以共产党很愿意一切抗日的党派、团体和公正的人士来参加抗日民主政权,共同管理政府。只有大多数的人民都积极起来参政,积极担负政府的工作,并积极为国家民族的利益与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努力的时候,抗日民主政权才能巩固与发展,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的压迫才能推翻,中国的独立自主与人民的民主自由才能实现。这是共产党的目的,也是全国极大多数人民共同的目的。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他的利益与目的。
  
  *本文原载中共中央中原局宣传部办的刊物《江淮》创刊号,署名胡服。
  注释:见《刘少奇选集》上卷注释。

责任编辑:总编室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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