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潜力巨大

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潜力巨大

刚刚落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布公告——“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薪酬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湘泉今天作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为广大网友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解答关于国民收入分配和职工工资福利等诸多热点问题。谈到我国在保障和鼓励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增加潜力巨大,通过中国经济的发展,制度设计,企业改革,居民财产收入就会得到很大提升。

曾湘泉认为,保障和鼓励居民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等;不动产包括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财产性收入指的是相对富裕或者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现在从统计的情况来看: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大概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工资性收入;第二部分是转移性收入;比如养老金。第三部分是经营性收入;比如做买卖。第四部分是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占的比重最大,大概占到70%,财产性收入比值最小,只有2%。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财产性收入增加还是有非常大潜力。

动产涉到银行存款,利息是不是交税,其实也影响很多老百姓的待遇。对于有钱的人不一定在意,一般老百姓存款还是在意。有价证券也有比如债券、股票,这就取决于资本市场现在发展的情况,如果资本市场大起大落,可能就不利于这个问题解决。所以国家其实也很关注资本市场的变化,这对大家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很重要的,当然资本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也很重要。

根本上讲,从个体角度来讲,劳动者本身来讲,要去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就业能力,提高生产率,取得竞争优势。从企业来讲,要提高创新能力,提高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提高了,企业利润多了,市盈率就下来了,大家就会有投资价值。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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