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制度安排非同小可

周其仁:制度安排非同小可

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中国在推进工业化时总免不了要学习外国的经验。至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一边倒”学苏联,是不是真的就是必然的不二之选,怕要让历史学家慢慢去做结论才好。从可观察的现象看,亦步亦趋跟苏联老大哥走,成就与问题也大同小异:国家工业化的推进速度很快,但工农、城乡关系长期紧张、失调——越是粮食困难,越把农民捆得个严严实实的;反过来,农民越少自由,粮食困难越挥之不去。

1956年,毛主席觉察到苏联模式有问题。“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义务交售制的办法,把农民的东西拿去太多了,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这是《论十大关系》里的知名论断。不过从体制上看,集体化、统购统销以及“剪刀差”这一套已在中国扎了根,要全盘更改苏联模式,谈何容易?剩下的,也只有程度的选择:人家把农民挖得太苦,咱们就少挖一点吧。

少挖也不容易,因为学回来的制度安排里还加上了一条:不许农民自由跑。当然带有中国自己的特色:苏联搞“普罗皮斯卡”,多少还有点欧洲文化的影子,因为至少城里人还有旅行这回事,有权手持一份“国内护照”。中国的传统是大难临头才背井离乡,“流民”从来就不是个好词,怎么算得到“权利”的名下?至于平头百姓具备“公民有权申领护照”的新意识,更要等几十年以后的改革开放“自由行”。

当时中国的办法是搞户籍制:旅行——甚至包括逃荒——要开个介绍信,但定居就非拿出户口本不可。没有那张小小的户口卡片,任何人不能移居、定居他处。据说开始时户籍制度仅为选举服务,登记清楚才好准确记录选民。但实际情况——粮食困难和饥荒——需要“劝止”农民转工进城。劝而不止,措施就必须升级。弄来弄去,户籍与选举无大关系,却发展成为“身份”的法律凭证。

不要小看那张户口卡片。它与“普罗皮斯卡”的功能是一样的:户口不在本地的,就不可合法居留,更不能合法定居、移居、再定居。“黑了身份”硬住下来行不行?完全不成,因为办不了粮油关系、租不到房子(遑论参与住宅分配)、不能登记结婚、也无法办妥孩子入托和上学的手续、更不被受理办护照、出国留学和其他公干私干——总之,户口是所有身份关系里的龙头老大,没了它,人们寸步难行,啥也干不成。

当然,控制的重点是由乡入城、由小城镇入大城市、特别是“盲目流向”北京、上海、天津这样的特大都市。“反向流动”——城里人上山下乡、大城市人到小城镇落户等等——是允许的,不时还受到鼓励。不过,受到收入的指引,在一般情况下,“人往高处走”是主流。因此不难明白,“户籍金字塔”的底部主要是农民,而流动受限最甚的也是农民。

限制迁徙自由与“把农民挖得太苦”,这两件事情有关系吗?我的理解,大有关系。这里的关键是,仅仅在单一方向上动用国家对农民的强制力,效果将大打折扣。以“挖农民”为例,那无非是采用“征粮制”而不是自由贸易的办法,“把农民的东西拿去太多了,给的代价又极低”。问题是,当国家真把农民挖得太苦的时候,农民就不会“跑”吗?当然会跑。事实上,无论是1928年的苏联农民,还是1955年的中国农民,都大量地“跑”——跑出集体化,跑出农村,跑向收入较高的工业,跑向城市。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马中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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