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租合同

门面转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门面转租的协商,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特拟订本门面租赁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遵守执行。

一、门面租赁地址、面积、间数:磨子街    幢    层,轴线至    轴线第    号门面,面积约    平方米,    间。

二、租赁时间及价款: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O    年    月    日止,预租时间为    月,租赁金额    元(租金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共计人民币  元或议租   元)。

三、乙方租赁门面不准开墙、打洞,改变房屋结构。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按现行市场价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所用水、电费用每月按表计费收取,交甲方或水、电收费处。

五、乙方预租门面,在签订合同时,将租金一次性交给甲方。若甲方须收回租出的门面时,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限期内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拖延退房时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租赁期未满天数,由甲方按租房天数计算,扣出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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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门面 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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