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局长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国家旅游局局长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三是必须始终把以人为本贯穿旅游业发展的全过程,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旅游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就是要尽最大的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权利,提升国民的旅游福祉,让人民群众更大范围、更高程度分享旅游业发展的成果。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抓好旅游质量、优化市场秩序和保障游客安全作为重要任务,注重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了公共信息服务,构建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切实维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努力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旅游标准化建设,推进了旅游诚信体系建设,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推动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我们积极发挥旅游在就业、富民方面的优势,促进了广大农村居民、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等特定人群的就业,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特定区域的转型和发展。实践证明,以人为本、服务游客,让旅游业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观在旅游业重要体现,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四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和创新作为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和创新是我们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我国旅游业30年来不断发展壮大,靠的就是改革开放和不断创新。五年来,我们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推动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大企业集团的支持力度,旅游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我们开展了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推动了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峡西岸旅游区、桂林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不断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模式,推动了资源共享、市场共享、互利共赢的区域旅游发展机制的形成。我们积极扩大开放领域,提高开放质量,创新对外交流合作方式,推动中国旅游业更好地融入世界旅游业发展格局。推进了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了旅游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推进。实践证明,只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才能保持旅游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形成有利于旅游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是必须把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前提。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珍贵的历史文化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基础。随着我国旅游业发展,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五年来,我们全面贯彻“保护与开发并重、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与环保、建设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推进旅游小城镇建设,加强对旅游开发经营过程的监管,在全行业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倡导低碳旅游、绿色消费,取得了明显进展。实践证明,只有在旅游业发展中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才能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功能才能凸显。

同志们,“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国旅游业培育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黄金发展期和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转型攻坚期,旅游业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旅游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收入增加,旅游需求更为旺盛;我国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旅游更为便利;国际旅游市场将实现恢复性增长。同时也存在不利的因素:国内经济通胀预期可能对居民旅游消费带来一定程度影响;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对旅游业的影响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国际国内各类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安全因素,以及各种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对旅游业发展将带来不确定性;经济发展中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对旅游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因此,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旅游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紧迫。

各级旅游部门和全国旅游行业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扎实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优化发展环境。要围绕实现两大战略目标,全面优化旅游业发展的软硬件环境。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旅游意识,营造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观念环境。要加强旅游法规建设,推动旅游综合立法和专项立法,优化旅游业发展的法制环境。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旅游业领导,制定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优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要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优化旅游业发展的消费环境。要加快旅游人才资源开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优化旅游人才发展环境。要切实保证游客安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保险制度。要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接待设施布局,推进综合配套,提高便利化、舒适度和利用率。

——大力拓展发展空间。要按照国家对旅游产业的定位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把旅游业摆到与之相适应的位置,提升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要抓住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机遇,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拓宽旅游产业领域,在推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形成新的产业支撑。要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的趋势,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旅游新业态,培育新的市场热点。要统筹开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入境市场要切实巩固港澳台、东南亚等传统市场,巩固发展日韩、欧美、澳新等重点市场,加快开发新兴市场,积极培育潜力市场,不断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国内市场要继续挖掘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主要客源市场的潜力,深入开发大中城市客源市场,加快培育农村和中西部市场。要大力拓展区域旅游合作空间,丰富内容、创新模式,搭建更多合作平台,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要大力支持西部地区旅游业发展,推进沿海、沿边、沿江(河)、沿骨干交通线旅游带和城市旅游圈发展,培育新兴旅游目的地,形成旅游发展新的增长极。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继续扩大旅游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旅游

资源的综合利用、旅游市场的综合开发和旅游目的地综合建设,提高综合效益。更加注重发挥旅游业的教育文化功能,促进旅游业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更加注重提高游客满意度,创新服务方式,形成旅游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普惠国民,让旅游、休闲成为普遍性需求,保障国民旅游权益。更加注重资源环境保护,推进旅游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实现绿色发展。

力争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6630万人次,出境旅游人数达837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3万亿元。每年新增旅游直接就业70万人,到2015年直接就业人数达到1700万人。

三、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全国旅游工作的总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我国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扩大旅游消费,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推动转型升级,保持旅游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2011年全国旅游业的预期目标为:国内旅游人数23亿人次,增长9%;国内旅游收入1.4万亿元,增长12%。入境旅游人数1.38亿人次,增长3%;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850万人次,增长5%;旅游外汇收入495亿美元,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6500万人次,增长13%。旅游业总收入1.72万亿元,增长10%。

今年全国旅游工作要继续全力抓好4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各级旅游部门要在贯彻文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把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下大力气抓好旅游质量、秩序和安全工作。今年旅游行业监管的重点是开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经营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专项整治,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要按照属地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旅游联合执法水平。要继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完善以游客评价为主体的旅游目的地评价体系。针对我国出游人数快速增长、境内外旅游突发事件日趋多发的情况,要加快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制机制。要切实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旅游安全保障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两岸四地旅游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旅游应急处置、旅游保险等重点工作,特别要抓好旅游黄金周、高峰时段和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游安全。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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