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推动“四大重点”改革
综上所述,只要是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缩小收入差距和要素价格这“两大核心”的改革,必然会强烈要求推动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国退民进”这四项重点改革。
土地征地制度改革。这是中国农村下一轮最主要、最艰难的一项改革,也是开拓中国未来巨大消费市场空间的一个历史机遇。这项改革的核心理念应是修改相关法规,平等保护物权,把本应归属农民的权益归还给农民。土地征地制度的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各级地方政府。因此,在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和事权关系上,必须有相应配套的财税改革。同时,伴随这项改革的推行,全国农民将新增千万亿元的收入。面对收入增加的农民及进城变成市民的农民工,政府有关部门应配合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财税改革,对其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制度安排与内容标准,提前予以研究,准备政策预案。
社会保障改革。这项改革既是解决国民后顾之忧、扩大国内消费、纠正国内经济结构扭曲的一项重大改革,又是追求共同富裕、实现中国梦的一项巨大的历史工程。这项改革的重点在于:配合农村征地制度改革、人口政策调整及人口增长趋势,在兼顾国家长短期财力的前提下,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提升全国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水平,并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与城乡“碎片化”的五套养老制度,建立多层次社保体系,确立养老资金长期安全有效运用制度。要制定出一套数据测算可靠、目标逐年实现、统筹解决各方问题的中长期改革方案。
财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改革,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改革,最后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收入与支出。此时如果财税体制不改革,其他改革都将难以进行。因为整个国家现存的经济制度是由各项经济制度所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财税制度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可以说,财税体制改革是下一轮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之一。为此,政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在配合当前收入分配改革和为稳定经济发展而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之时,尽早组织力量,认真研究1994年“分税制”以来的经验与教训,结合上述各项重大改革和尚未“修成正果”的房地产调控制度改革,认认真真地去重新思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力与事权关系,适度提高地方政府收入比重,合理测算中长期国家财政的收支缺口及动态变化,全面制定中国中长期财税体制渐进改革方案,并在上述各项改革的动态过程中及时修正方案。
“国退民进”改革。在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时期,寻找国企改革方向的重点,从微观层面说,应放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上。从宏观层面说,应配合国家急迫的经济结构转型以及社会保障和财税体制改革,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提出绝对和相对控股的最低比例要求。对超过最低比例要求的股权,坚决地、尽快地实施有计划的、逐步地退出行动。同时,在国际经济格局风云多变的大变化中,对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一些过去不被重视或被忽视的、缺乏控制力和影响力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是退出,而是恰恰相反,要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投资,以真正实现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国家战略布局与调整。
为此,未来的国企改革,除微观层面的改革之外,在宏观层面,要做好四项工作。第一,要认真研究清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到底是哪些?相对控股最低比例的要求到底是多少?在此基础上配合社会保障和财税改革中动态的资金缺口需求,提出“有进有退”的股权调整中长期计划。第二,国企改革应包括重点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要坚决打破现有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公司等40多家中央金融机构几乎为政府绝对控股(控股权益高达3.3万亿元)的局面。第三,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以及向主业集中的过程中(不应强调向优势企业集中),除了要处理好国有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等非主业领域外,还要认真研究处置目前国有实体企业对40多家金融企业(这里仅指中央金融企业)所持有的约2070亿元的资本及权益。第四,对各级地方政府及下属的财政等部门持有的国企及地方金融机构股权,应参照中央国企及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处置办法实行。
尽管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任务相当艰巨,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30多年改革开放中政府长期积累的巨额资本财富(还不包括3.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也给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提供了相当充裕的物质基础。
概括以上改革“路线图”,由缩小收入差距与要素价格“两大核心”入手,推动土地征地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相应放松各种行政管制的改革。当真正破解土地征地制度、社会保障问题之时,也可能正是地方建设资金缺口、融资平台风险彻底暴露之际。由此产生的中央与地方财力和事权的重新改革将不得不摆上重要的日程,进而要求财税体制必须有一个系统的反思与改革。没有财税制度的大改革,中国这一轮经济改革之坎是迈不过去的。而当要彻底改革财税制度之时,恰遇中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向中速转化的历史时期,财政收入在明显减少。迫不得已,只能通过“国退民进”、“还富于民”,彻底解开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稳定之“结”。可以想象,相比于初期展开的“两大核心”改革,“四大重点”的突破才是这轮经济改革中更为艰巨的历史任务。具体说,在农村,重点是土地征地制度改革;在城市,重点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国家经济制度层面,重点是财税体制和“国退民进”改革。其中财税体制和“国退民进”的改革,是最终决定这轮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但是通过还富于民,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梦”;通过还富于民,可以理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当然也可以预料,“四大重点”的改革,将牵动各级政府与国民、各个领域与各个阶层,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情况相当复杂,也是最难解决的。因此,更需要决策者及早运筹帷幄、统筹安排。
改革的原则、时间与组织
一切改革应着眼于形成市场机制、推动机制转化动力的自动生成。上个世纪的改革经验已证明,一浪掀一浪的改革,并不都是由政府事先设计的,而只是通过“承包制”和“价格双轨”的政府放权改革,鼓励和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刺激和推动了一个又一个领域的改革。因此,作为这一轮改革的指导原则,应是在寻找到当前中国各种经济问题之间的逻辑始点和真正动因后,敢于啃“硬骨头”,“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对改革过程中暴露的新问题、新矛盾,不回避,而应积极面对,顺藤摸瓜,展开讨论,尊重群众的创新。
改革要兼顾短期经济的稳定。诸多领域的连续改革,意味着国民经济运行的市场信号将发生一连串的变化,会对当期经济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是冲击,加上全球经济复苏可能要拖至2015年左右这一不利外部因素,中国改革会面临许多新的不确定性。对此,我们一定要坚定改革决心,同时又要讲究改革策略,研究当期经济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速度。
其他相对独立领域的改革同样重要,需要同步进行。以上鉴于中国经济问题逻辑分析的需要,笔者舍去了对科技创新、人口政策、房地产调控、市场秩序监管(涉及食品、药品等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农业基础、外贸多元化以及低碳与循环经济等领域的讨论。但是,舍而不提并不意味着不重要。这些领域的改革,同样影响全局,同样时不待人。它们有的属于日常的行政工作,有的已被耽误,需要抓紧完成。有的同样需要专项规划,需要与总体改革方案相衔接,有时间表。总之,面临千头万绪的问题,政府需要学会“弹钢琴”。
改革既要有先后次序、轻重缓急之分,又要有时限要求。由于各项改革内容在整个市场机制运行链条中处于不同的环节,客观上决定了整个改革自然会有先后顺序和轻重缓急。当政府决心真正启动缩小收入差距和要素价格改革后,市场本身必然会产生其他一系列的改革需求,这是现在完全可以预料到的。因此改革决策要视同“下围棋”,要有大局观和前瞻性,要提前“做眼”。在紧紧咬住“两大核心”改革的同时,启动和部署其他方面的改革,以便于在动态中把握其他改革与“两大核心”改革之间的衔接,并择机推出其他的改革方案。
同时,改革必须有时间表,有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不能允许政府部门间无时限地“协调、磋商”下去。统一的时间表制定后,具体的执行操作可根据不同的改革内容,分别确定不同的时间目标。但是原则上应在未来的3~5年内,健全或基本健全中国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与制度。
讲究改革的总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要设立直接能向中央、国务院负责的跨部门改革小组。这是基于当前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的必需。这个小组要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直接获取“顶层设计”所需的各部门材料,能有效协调各部门的矛盾。
改革的最后成功取决于决策者的战略勇气和历史责任担当。当前的中国经济态势表明,不改革,肯定没出路。改革的复杂性和深层次性同时表明,只要是动“真格的”改革,任务将会相当的艰巨。只要坚定不移地去推进“两大核心”的改革,最终必然会引起“四大重点”改革的强烈需求。在未来的改革中,既要防止不顾国情、不顾生产率发展状况,把“胃口”吊得过高、片面追求高福利的倾向,又要面对在土地制度、国退民进两大改革中必然会遇到的意识形态与政治上的争论压力。因此,能否真正坚定不移地将这一轮经济改革进行到底,除了策略上的把握之外,战略勇气和中国复兴这一历史责任的担当,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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