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负责人解答改革方案(4)

中央编办负责人解答改革方案(4)

问:在完善海洋管理体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长期以来,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分散。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监、公安部的边防海警、农业部的中国渔政、海关总署的海上缉私警察等执法队伍各自职能单一,执法过程中遇到非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无权处理,影响执法效果。每支队伍都自建专用码头、舰船、通讯和保障系统,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而且几支队伍重复发证、重复检查,成本高、效率低,增加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海上执法力量分散问题是多年来一直想解决而没解决的老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根据海洋事业发展需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这次改革将现国家海洋局及相关部门的海上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并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这样有利于统筹配置和运用行政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同时,海洋问题综合性强,涉及经济、科技、资源、环境等方方面面,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这次改革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就是基于这个考虑。

问:在完善能源管理体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从体制上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和能源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上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能源行业管理,设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组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将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实际效果良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独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这次改革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强化能源监督管理,促进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能源问题事关长远和宏观,加强能源管理离不开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投资政策、价格杠杆等宏观政策和手段的综合运用。这次改革,在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的同时,明确该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是抓宏观,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能源局主要是发挥在能源发展、改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问:这次改革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有哪些考虑?职能转变的重点是什么?

答: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体系不断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体系转变的过程,也是不断厘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权界的过程。经过这些年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界仍不够清楚,还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甚至一定程度上还承担了“无限责任”。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经济社会事务中扮演不同角色,发挥不同作用,承担不同责任。一个社会要良好运转,这四者必须严守分际,各负其责。

职能是机构设立的依据,机构是职能的载体。如果职能不转变,单纯地对机构分分合合,效果是有限的。这次改革突出强调职能转变,抓到了要害。这些职能转变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按照这一总方向,这次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推进职能转移,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二是推进职能下放,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推进职能整合,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四是推进职能加强,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问题,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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