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集中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3年组织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局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明显优化,推动我局开放型经济取得更大发展,为建设赤湖工业园做出更大贡献。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县委《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开展“五治”等干部作风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七个方面、23种突出问题,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一)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3、思想庸俗,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二)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不顾未来,甚至为一时政绩引进污染企业,导致老污染源未解决、新污染源又出现。

3、工作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在保障房建设中掺水分、分配时不按规定办事。

6、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征地拆迁不依法依规,强征强迁,克扣、截留、拖欠补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

3、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四)工作不作为的“懒”问题

1、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缺乏主动、消极应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纪律涣散、要求不严,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形式主义严重。

(五)干部玩心太重“赌”的问题

1、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或充当“保护伞”。

(六)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两集中、两到位”不落实,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七)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行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八)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及领导批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

7、不准以任何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

9、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从严处理。对在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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