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老协工作计划(2)

建设局老协工作计划(2)

三、有关规定

1、分会会员每人每年必须在年初缴交10元会费,新入会者还得交入会申请书一份。不缴纳会费者不承认会员资格,不参加者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分会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二举行一次室内活动比赛,参加者每人发一份纪念品(经费10元)。但室内活动和门球队活动每月累计5次以上未参加者不发给纪念品;当月已参加室内活动和门球活动累计5次以上者,虽因故未参加比赛,也可得一份纪念品。比赛获得第一名的奖12元,第二名的奖10元,第三名奖8元。

3、凡经常参加门球、钓鱼活动的会员每人年发一顶凉帽、一双球鞋(经费控制在60元以内),不参加者不发。

4、门球活动参加者平时练球不发给补助。季度赛、全县性比赛分别每人每天(两场为一天)8元的补助。本队人员担任教练、裁判不得享受补助。

5、参加县老协组织的朴克、麻将、象棋、钓鱼等比赛者,获第一名的分会给每人奖20元;第二名分会给每人奖15元;第三名分会给每人奖10元。未获得名次,每人每天补助8元。

6、参加县老协组织的全县性各项比赛,凡获得第一名每人奖30元;第二名每人奖25元;第三名每人奖20元;第四、五名每人奖15元;第六、七、八名每人奖10元。未获得名次,每人每天补助8元。

四、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旅游

1、请求局里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局系统离退体人员出省旅游一次,开阔眼界、增长见识、舒展情怀。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求局里每年组织局系统离退休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参观学习一次(每年1~2个县),以便使离退休人员了解本县和周边县、市(区)发展情况。

五、注意安全

会员参加分会或县老协组织的活动,都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往返途中切记交通安全。钓鱼时要坐稳,以防掉入水中,严禁在高压线底下垂钓,以防发生意外。外出参观旅游时,身体欠佳人员不要勉强参加,注意外出安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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