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昨晚播出的《谣言惑众法不容》报道透露,成都网民林某网上编造地震谣言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依据相关法律,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如构成犯罪,林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月27日《成都晚报》)
近年来,一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就有网络传言跟随其后,有的语出惊人、夺人眼球,有的爆离奇内幕、令人瞠目,有的则自相矛盾、让人莫衷一是。然而事件尘埃落定之后,许多传言不能自圆其说,现出谣言的原形。
谣言看似只是一条普通的信息,但是其带来的危害却是巨大的。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现如今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危害程度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谣言就好似一只带着病菌的“飞鸟”,到处乱飞,为人类带来各种“疾病”。如何及时发现“谣言飞鸟”,予以精确击落,既考验着政府和媒体的责任感,更是在考验着公民的道德素养。
对各种谣言予以击落,是政府和主流媒体的责任。作为政府当加强信息搜素,抓住时间机遇,一旦发现谣言当第一时间站出来,与主流媒体联合沟通,澄清事实,增加信息的透明度,防止谣言的进一步传播和扩散。同时媒体也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不要只为吸引眼球,不经核实,进行简单模糊式的报道,更不能肆意揣测杜撰谣言故事。
对各种谣言予以抵制,是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养。作为一个公民首先应当做到的是奉公守法不造谣。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最高可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和5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造谣并不是没有成本的,造谣者在为他人和社会带来危害的同时也将承受自酿的“苦酒”。
其次应当做到的是谨慎思维不信谣,在面对海量纷呈的热点信息之时,当多几个疑问,在雅安地震中的一则《中坝村地震后大吃大喝》的假新闻告诉我们,有图的也未必就是真相。通过客观的分析辨别信息的真假,特别是对一些非主流媒体和民间的小道消息更应多加思考,对发现不经考证的信息和观点,当大胆提出质疑,追溯真相。
最后应当做到的是谨慎对待不传谣。面对各种小道消息,特别是关乎生命健康安全的小道消息,出于亲情、友情原因,予以善意的提醒,本无可厚非,但不加仔细甄别,而只是以讹传讹,显然是不可取的。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使自身成为“谣言”受害者的同时,又成了谣言的传播者,加速了谣言的发展、壮大,直至成为灾难。
谣言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人们对谣言的态度。余秋雨说,恶者播弄谣言,愚者享受谣言,勇者击退谣言,智者阻止谣言,仁者消解谣言。如果每位公民都能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那么谣言“飞鸟”便没有了可以到处乱飞的翅膀,而直接陨落。在击落“谣言飞鸟”的过程中,既需要政府和媒体通过加强监督与引导,予以精准打击,更需要广大公民的密切配合,不再为谣言插上翅膀。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