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要进一步规范市、县、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省、市、县、乡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各级各类办事大厅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尤其要建好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继续规范办事目录、服务指南、服务流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到社区、乡镇、站所。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要综合运用各种载体保障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快速反应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完善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提升政府网站的质量和水平。创新运用微博、短信平台等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
要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典型经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标准,明确考核评估内容和程序,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要加快制定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监督保障措施。要加强对《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定》和《政务公开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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