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背后是“姿态”

“常态”背后是“姿态”

核心提示:2010年5月中央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来,湖南组织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激发干部主观能动性筑牢廉洁防线的“助推器”,是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的“安全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预警器”。

2010年5月中央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来,湖南组织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截至今年5月31日,全省应报告的省管干部2587人,已经报告2584人(未报3人因患重病或在国外学习),占应报告的人数的99.88%。(8月16日《湖南日报》)

自律的举措、透明的举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渐成“常态”,说明了我们的党正致力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建设,用崭新的姿态迎接一个崭新时代的到来。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执政党始终面临着腐败 “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考验与思考。

在总结前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时,美国学者大卫·科兹得出的主要原因就是执政党中的精英——既得利益集团的集体背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得“金钱至上”的观念不时不在地影响和侵蚀着人们的思想,部分干部的心理产生落差、思想产生动摇、观念产生变化,腐败现象有加速蔓延的趋势。

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就应该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义务,把“婚姻变化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收入、房产、投资情况”,等等敏感问题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领导干部有没有用好公权力,可以让领导干部心存顾虑、心怀敬畏,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洁身自好、远离诱惑、杜绝贪腐。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激发干部主观能动性筑牢廉洁防线的“助推器”,是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的“安全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预警器”。制度的贯彻落实,需要的是各级组织的真抓与实干、监督与执行,需要的是各级干部个人的党性和觉悟,勇气和自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的各项规定,对需要报告的事项,要全面报告、及时报告、如实报告,不遗漏、不隐瞒、不虚报。如果领导干部不如实全面报告个人事项,实报一部分,虚报一部分,瞒报一部分,就会使制度流于形式、前功尽弃,造成 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助长重口号轻行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的形式主义,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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