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努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加强生态保护,着力建设美丽西藏。这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生态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建设美丽西藏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西藏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大力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按照国家发改委《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的精神,建设好三大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建设藏北高原和藏西山地生态安全屏障区,通过天然草地保护,切实保护好藏北高原、藏西阿里高原和雅鲁藏布江江源地区的特有高寒野生动植物,使高寒草原生态系统切实发挥好维系西藏高寒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发展西藏草地畜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建设藏南及喜马拉雅中段生态安全屏障区,通过加强高山区天然草地保护、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防治,切实保护好高山生态系统、高山草甸生态系统和多层次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为农牧业生产发展和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三是建设藏东南和藏东生态安全屏障区,通过加强水源涵养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使多层次山地生态系统和丰富的水利资源得到保护,为发展特色农业、特色畜牧业、特色林业、特色旅游业和水利资源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大力保护生态环境。生态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藏的基础。要加快实施生态安全保护屏障与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整体推进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与重建,突出抓好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综合治理,采取生物和人工措施,实施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程,增强江河源头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能力,促进区域生态功能恢复。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严格监控,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开展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和超标排放治理,加强对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工作。要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力度,坚持有偿植树与义务植树相结合,鼓励承包荒山荒滩荒坡进行植树造林,加快城镇郊区、公路铁路沿线、河谷地带等的植树造林,坚持不懈地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力争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3%以上。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自动监测系统、灾害监测网络和环境应急系统、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要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水能、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生态环境监察,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
第三,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经济是建设美丽西藏的重点。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生产方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主要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经济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推广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绿色消费体系,推进生态经济发展。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在生产中尽可能地利用可循环再生的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如利用太阳能、风能和农家肥等。鼓励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扎实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大力开发生态产品,做大做强高原绿色生态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高原特色的食饮品、藏医药、精品旅游品牌,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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