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西藏(2)

推动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西藏(2)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第四,大力建设生态家园。建设生态家园是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内容。要把满足人民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影响我区各族群众健康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住上舒适的房屋。大力实施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加强老城区水电管网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和休闲场所、健身场所等建设,提升城市居民的宜居度。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实施好沼气、农村小水电替代燃料工程,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新产品;认真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农牧民积极参与房前屋后、交通沿线及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工作,努力做到水源清洁、能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使广大农牧民转向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做好扶贫搬迁、高原地方病搬迁工作,使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较差、人口居住分散的群众相对集中到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让更多的群众集中生活、整体发展、共同富裕。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积极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示范创建,努力使西藏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第五,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建设美丽西藏的根本。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持保护与建设并举,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同步。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快建立完善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等,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提高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惩治力度。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发展经济、开发资源的先决条件和基本依据,严格落实开发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生态环境关、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落实好环保第一审批权,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大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力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在我区发展。

第六,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坚持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和环境道德观,使人人从我做起,做生态文明的积极倡导者和模范实践者。大力倡导绿色、环保、节能的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全民自觉选择绿色消费,使全民养成绿色消费习惯,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体现绿色生活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震慑违法、鼓励守法的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美丽西藏的核心是美,它不仅指西藏的环境优美,还体现在人的精神面貌、人的心态、人的幸福感以及城乡面貌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等方方面面。只有西藏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等都变得更加美好,美丽西藏的内涵才更为完善。同时,建设美丽西藏,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只有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各尽其能、各尽其力,美丽西藏才能成为现实。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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