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CV127大豆为例,记者查阅的相关数据显示,其在美国、菲律宾、巴西等地被批准用于国内直接食用或食品加工,在俄罗斯、美国、菲律宾、韩国、巴西等国被批准用于国内饲料直接使用或饲料加工。
为何已被许多国家批准应用的转基因大豆,到我们批准进口的时候又掀起波澜?信息披露的过程值得思考。
有质疑者指出,直到批准之后才简单公布了转基因大豆生产公司名称和转基因大豆名称,相关更详细信息难以寻觅。批准审查详细结果尚未公开,难免让民众产生“未知恐惧”。
围绕转基因技术的争议是客观存在的,但民众的知情权更加不可或缺。当前亟须向公众普及有关转基因、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才能避免极端言论引发民众对于不确定性的担忧。决策公开透明,对公众来说也是一剂脱敏良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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