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设计重启 人社部部长直接负责(3)

养老金改革设计重启 人社部部长直接负责(3)

职业年金在结构上类似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

国务院曾在2008年2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此时,便已明确了“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并轨,建立职业年金弥补差额”的改革路径。2011年7月的发布会上,人社部发言人尹成基也曾表示,人社部正在起草专项的职业年金办法,作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配套政策,但是如今这一办法仍未面世。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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