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为官从政,要经得住诱惑

【案例】为官从政,要经得住诱惑

【反腐倡廉案例】

编者按:刘志军托律师给女儿带话,告诫“千万不要从政”。这样的话语不禁让人称奇。为何贪官入狱后都说同样的话?难道当官真的成了高危职业?那为何每年又有公考大军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呢?在笔者看来,刘志军告诫女儿“千万不要从政”表现了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但这显然是不对的。如果刘志军的女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她从政也未尝不可。但是这句话对那些官场上脚跟不稳的人未尝不是一个提醒。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刘志军让律师带话给女儿:千万不要从政

“无论生死,都不上诉。”2013年6月14日,庭审五日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和娄秋琴再次来到秦城监狱,在会见室,刘志军这样告诉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为受贿金额巨大——公诉方指控其收受贿赂逾6400万元,根据中国《刑法》,这位昔日的铁道部长正面临着被判死刑的可能。

在钱列阳看来,刘志军颇有点看透生死的感觉。“他认为自己‘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

有着20多年办案经历的钱列阳有个习惯,开完庭后会抽空“回访”当事人。这一次,对刘志军的“回访”从14日下午一点半开始,一直聊到三点一刻。

这一次,刘志军气色不错,精神状态比之前任何一次会见都好。钱列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回访时,刘志军没有像之前那样,回避法律,而是见面就感谢钱列阳和娄秋琴两位律师为他做的辩护。

他对钱列阳说,“开庭时你的辩护也确实很精彩。”他甚至向两位律师表示歉意:“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见时,有点失礼了。”

辩护之余,给了律师近距离观察这位落马部长另外一面的机会。

“不谈案情,不谈高铁”

虽然与刘志军已算熟悉,但两人最初的交流却并不融洽。

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对刘志军进行审查起诉后。次日,检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刘志军主动放弃了这一法定权利。

随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得知这一消息,钱列阳一位交情过硬的朋友赶忙找他,“舆论都在讨伐刘志军,很多人认为他会被判处死刑,你何必趟这个浑水?接这费力不讨好的活?”钱列阳对这位朋友说,“我何尝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处在我这个位置,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尽自己能力一搏。”

但实际情况比钱列阳想象的还坏,刘志军起初并不买这个账。第一次会见,是在2013年春节之前。会见并不愉快。“我们见面之后,我跟他介绍自己,告诉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他担任辩护人。”钱列阳这样回忆。

刘志军望了望他说,“审查起诉意见都对,我完全签字。” 这令身为京城资深大律师的钱列阳感到非常被动。“他的态度明显不配合。刑事辩护中,家属请的律师会好一些,刘志军这个案子,指定辩护实际上他并不接受,因为从一开始他的态度就是放弃辩护的。”

在过去的十年,钱列阳曾为多位落马高官辩护,虽然高官们都很有个性,但像刘志军这样坚决抵制辩护的情况并不多见。

被告人拒绝接受辩护,意味着律师的工作将被缚住手脚。在著名的李庄伪证案中,李庄认罪后,辩护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一度引发法学界的辩论:律师的辩护权是否可在委托人的之外行使?

由于刘志军放弃辩护,会见之中,刘志军的态度是“不谈高铁,不谈法律”。

“刘志军告诉我,进来两年了,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律师,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钱列阳说。

双方真正交流从历史人物开始。钱列阳说,从胡适开始,一直谈到傅斯年,两人聊得颇为投机。刘志军喜欢读历史书,读人物传记,甚至给他给推荐《南渡北归》,建议他好好读一读这套书。回来后钱列阳特意买了一套,开始用这套书尝试接近刘志军的内心世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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