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古城变“死城”
当今时代,对古城保护与发展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自1982年以来,我国古城保护体制从无到有,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规划编制日益完善、保护意识也空前提升。迄今为止,仅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就达到119处,并且还将不断扩大。从这个角度看,是个机遇。
然而,在日益高涨的古城开发热潮中,我们又随处可见“拆真造假”“人去城空”“房产代替遗产”“商户赶走住户”等种种乱象,许多存在了几千年的古城,正在这种变了味的开发中慢慢死去。从这个角度看,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今年年初,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中发现,不少古城或因决策者的无知而遭到破坏,或因利益驱动而陷于万劫不复境地。
古城保护在开发中变形的根本原因,是发展观的变形。发展观变形后,古城沦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历史文化的传承沦为附庸,甚至被完全抛弃。于是,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轻易被突破,古城保护的旗号甚至成了破坏古城的幌子。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实现经济价值的基础,丧失了历史文化基因的古城,带不来期望中的经济利益;同样,没有经济收益和百姓的支持,古城保护也将成为无源之水。
因此,古城必须在保护、民生、发展间综合考量,取得平衡。不能因为发展就忘记了保护,那样古城会在过度商业化和过多仿制品中成为一座“死城”;也不能因为保护就无所作为,那样原住民便无法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那将是另一种“死城”。
勿让古城变“死城”,把中华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是我们当代人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当然这并不容易。古城的保护与发展是系统工程,绝不是修几座仿古建筑,或圈起几道古城墙那么简单的事。这要求地方决策者们首先要树立古城保护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专业的规划稳步推进。其次,地方的决策者们还要坚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古城发展中解民之忧。唯此,才能使古城在保护与发展中焕发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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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保护古城就是守护历史
英国人向来以固守传统而闻名,英国许多城市都保留着中世纪的教堂、维多利亚时期的街道和雄伟庄严的古堡。首都伦敦就是一个例子。就在今年撒切尔夫人葬礼时,有人拍摄了当天圣保罗教堂周边的全景照片,并与1965年在这里举行的丘吉尔葬礼的照片进行对比,结果发现两张照片惊人的相似。英国《每日邮报》文章说:“48年2个月16天,好像时间停止了一样。”只是当年年轻的英国女王如今已是满头银丝,提醒着人们时间已流过近半个世纪。
伦敦,不变的老城
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的伦敦,努力使老城与新时代尽量融合。为此,伦敦市政府采取了一些限制和疏导措施来保证老城适应现代生活。比如在交通方面,伦敦从2003年起开始征收市中心交通拥堵费。周一至周五,从早高峰到晚高峰时段,进入该区域的司机事先要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用卡账号付费,并注册车牌号。
该政策实施后,市中心车辆减少了约30%,有效缓解了市中心和老城区的交通拥堵。市政府再将拥堵费收入用于改造公交系统,使整个伦敦的交通状况进一步改善。
此外,伦敦周边的卫星城建设,也为老城区缓解了发展压力。大伦敦共有32个区,其中20个是卫星城。这些卫星城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更加宽松,为城市扩容、现代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同时使得老城区和新城区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英国历史书”约克
从伦敦乘火车向北2小时,可以看到一座英格兰小城被罗马古城墙所环抱,这就是建于公元前71年的古城约克。有人说约克的历史就是英国的历史,此言不虚。约克见证了英国历史上的许多重大事件。从罗马人入主、盎格鲁撒克逊人到来、维京海盗侵袭,到诺曼征服、内战纷争,约克经历的每一段历史,都给这座古城留下了不同时期的文化印记。
正因为这样,约克的古城保护经验十分丰富。它首先通过近十座博物馆向人们展示其历史沉淀和文化遗痕,其中约克城堡博物馆由古代监狱改建而成,最大特色是一条仿19世纪维多利亚风格的街道实景。漫步其中,仿佛时光倒流。
约克郡博物馆斥资200万英镑、经9个月施工后整修一新,新增5个展厅展出了大量文物,其中维京时代的卡伍德之剑是迄今发现的5把维京剑之一,也是保存最完好的一把。其他展品还包括上百枚维京时代的金属货币以及最新发现的罗马人头骨等。除了博物馆,约克大教堂也是英国最大的中世纪教堂,现有建筑始建于13世纪,工程历时约250年方才大功告成。教堂是哥特式风格,以其保存完好的中世纪玻璃彩绘窗户誉满英伦。
这座见证了英格兰诸多重要历史时刻的小城,以其古老的历史沉淀和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发展,获得了欧洲最受欢迎城市、英国最宜居城市等荣誉。每年710万人次的游客,给约克带来4.43亿英镑的收入,并为当地创造了2.3万个工作岗位。
民间力量保护古城
在英国,古城保护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而且切实影响着城市规划与建设。正如伦敦巴特莱特建筑规划学院院长米歇尔·考林斯教授所言,古城保护和建设的和谐统一,是城市规划部门的首要任务,这不仅仅是建筑学方面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问题。
在古城保护宣传、推动制度建设等方面,英国的民间团体起到很大作用。1877年,英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古迹保护团体“古建筑保护协会”成立。自此之后,在伦敦、约克等地,类似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今,仅全国性的古迹保护组织就有古迹协会、不列颠考古委员会、乔治团体、古建筑保护协会、维多利亚协会等等。
有了这些民间团体的参与,英国的古城古迹保护更多地成为一种民间自觉,而不仅仅是政府行为。这些民间团体不仅通过一系列行动来宣传古迹保护的重要性、普及相关知识,还通过推动立法来影响政府决策。
在民间团体的大力推动下,英国19世纪兴起了历史文化遗产立法运动。自此之后,《古迹保护法令》《城市规划法令》《古建筑及古迹法令》《地方政府古建筑法令》等多部专门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法律形式明确、细致且全方位地确定了古城古迹保护的政策措施。
这些看似“繁文缛节”的法律法规,为英国的古城古迹提供了无形却又坚固的保护。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凡是1840年前的建筑物,一律要加以保护,不得更改外观;1900年前后的建筑物,根据是否有保留价值而定;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建筑,凡是不适应的可予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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