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

三、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积极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中共会泽县委、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村级监督体系的意见》要求,镇党委、政府为纪检监督小组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询活动3次,充分发挥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在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作用。

(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并邀请联系本镇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逐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共会泽县委、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村级组织实施“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要求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村民合法利益的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解决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挤占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资金问题。采用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落实情况作为必查内容,结合实际,确定在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各项政策方面的检查重点,分批次、有步骤地进行检查;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未发现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问题。

(二)解决和纠正侵害农民群众土地权益问题。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的要求,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工作,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依法取得扎宅基地的正当权益,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落实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各项政策,加大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中央关于土地调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一起不合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督办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安全生产和扶贫开发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严肃查处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肃查处挪用甚至贪污救灾资金、物资行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干扰、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案件,参与赌博和违反党的纪律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的案件等;进一步强化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定期分析和上报制度;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围绕个别农村群众诉求集中、信访反映多的问题,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12年受理涉农信访案件8起,受理涉农信访案件增减比例50%,办结神农信访案件8起,办结涉农信访案件增减比例50%。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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