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以好作风 选“好干部”

湖北:以好作风 选“好干部”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选好干部,对于党和人民事业具有决定性作用。

选“好干部”要坚持标准。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时代任务,对干部的德才要求也有所不同。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要求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党面临的执政考验和危险,要求干部更加注重为民服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干部更加勤政务实;正处在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要求干部更加敢于担当;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要求干部更加注重清正廉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个字,是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准,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共同追求。

选“好干部”要有好办法。好干部成长起来了,培养起来了,关键在使用。知人才能善任。要综合运用各种考核方式、综合分析各种信息,全面、深入、准确地识别干部,既看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又看干部的一贯表现,为正确的选人用人打好基础。好干部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坚持以事业为重不求全,以事业为重敢破格,以事业为重不避险,通过成就事业来成就干部,而不能牺牲事业迁就干部。

选“好干部”要有好作风。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要坚持用公道正派的作风选公道正派的人,带头转作风、扬正气、树形象,坚持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公道对待干部,公正评价干部,公平使用干部,让好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无侧身谋人之虞。

我们相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好干部把个人前途命运与民族复兴、“五个湖北”建设、重要战略支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燃烧激情、奋发图强,立足岗位、踏实苦干,履职尽责、建功立业,奋力推进湖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争当筑梦者、追梦者、圆梦者!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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