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妇女工作必须认真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既包括经济发展硬指标,又包括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软实力。2011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是新时期我国实现男女平等“中国梦”的国家行动纲领,是解决男女平等发展问题的特殊举措。纲要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领域提出了促进性别平等、解决妇女发展问题的57项主要目标和88条策略措施。以群众路线消除性别歧视、破解妇女发展难题,要认真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落实好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满足妇女群众的生存发展需求。实施好纲要,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要强化社会组织在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中的职责。要解决好涉及妇女民生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大公共产品,解决好妇女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公共设施。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妇女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创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让妇女群众拥有更充足的公平感、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做好妇女工作必须着力提高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广度深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全员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水平。我国经济连续30多年保持高速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但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益凸显。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中,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投入贡献远大于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劳动力素质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已成为制肘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困素。对妇女能力和权益的忽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缺席,是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要加强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妇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引导和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知识素养,增强创新能力。并为妇女接受教育提供与男子平等的教育资源。要积极探索提高妇女素质的有效途径,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不同基础和需求,加强对妇女群众的知识、能力教育和培训,适应高素质的妇女人力资源。
党和政府妇女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常态化、制度化,把妇女工作做到妇女群众心中,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半边天”正能量,同心奋进共圆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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