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泰兴市级机关工委紧紧围绕“坚持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泰兴”的活动主题,不断创新活动的载体和方式,通过开展“双创一评”活动,推动了市级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实施背景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依托“三服务”、“十百千”、“同级比先进、同岗比贡献”等活动载体,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全面实现“三个共创、六个争先”的目标,工委在市级机关134个党组织和近4000多名党员中开展了以“创建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市级机关‘党员先锋岗’、评选市级机关‘优秀党日’”为主要内容的“双创一评”活动。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
二、主要做法
设定标准,规范程序,“双创一评”扎实起步。活动开始后,工委就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双创一评”活动的实施意见》, 对“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先锋岗”、“优秀党日”的申报标准和创建程序进行了细化。要求申报“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党组织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要自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要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坚持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在制度建设方面,要自身建设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建立和完善党内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把党建工作六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党建阵地建设方面,要有一个30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室;有一个标准较高的党建宣传栏、公示栏阵地。在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坚持按期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工委集中举办的培训一次。要求“党员先锋岗”以科室为单位申报,科室中党员人数要达到80%以上,科室负责人必须为党员。申报科室要具备“六个好”的基本条件,即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以身作则,组织纪律好;勤奋好学,业务技能好;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好;乐于奉献,为民服务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好。要求申报“优秀党日”的党日活动必须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充实深刻,形式新颖生动;准备充分、计划周密,能有效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体现本部门党日活动开展的水平,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党建工作示范点”按照自查申报、组织实施、检查考评、日常管理的程序进行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按照自行申报、征求意见、审核上报、张榜公示、日常管理的程序进行创建。“优秀党日”按照推荐申报、工委初审、审核评定、表彰总结的程序进行评选。
机关各党组织按照工委制定的标准和程序,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制定了各自开展“双创一评”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双创一评”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广泛宣传、选树典型,“双创一评”深入推进。在近两年的机关工作会议上,工委对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等40个市级机关“党员先锋岗”和住建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开展的“送知识、送政策、送安全、送服务、献爱心”等22个“优秀党日活动”实例进行了集中命名表彰,要求机关各党组织要以“双创一评”活动为契机,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1年7月4日,工委举行了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集中授牌仪式,组织机关各党组织书记参加集中授牌仪式,会上命名表彰了规划局支部委员会等20家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国土局机关支部和国税局第一分局支部作为典型代表交流了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工委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进行了点评。集中授牌仪式的成功举办为市级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2011年10月份,工委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创建“党员先锋岗”,提升机关服务效能》的专题片,专题片报道了在市级机关“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中,市工商局行政许可科整合优化行政资源,确保项目主体高效准入快车道服务,努力打造窗口工作的服务品牌;市环保局污控科在认真履行污染防治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主动深入基层,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进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的先进事迹。专题片在《泰兴新闻》播出后,在市级机关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受到了广泛好评。同时工委以评选出的“优秀党日活动”实例为素材,积极制作《泰兴市级机关“优秀党日活动”实例汇编》,下发给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学习借鉴,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机关党日活动的水平。
科学考评,动态管理,“双创一评”机制创新。在“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的考评中,工委采取初评与联评相结合的新考评机制。初评即对“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的申报单位进行分组,组织力量进行考评,初步选择一定数量的拟培植单位,提交工委会讨论。联评即将“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与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机关作风建设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在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作风建设考核中排名后20位的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将“党员先锋岗”的创建与“十佳服务明星”的评选和“科室创争”等活动紧密结合。对有党员被评为“十佳服务明星”的或者在科室创争中排名前20的科室,在考评中优先考虑,对于在“科室创争”中排名在后20位的科室,不予考虑。工委根据初评和联评的情况,由全体工委委员投票表决产生最终的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并将评选出的名单告知各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优秀党日”的评选中,工委特邀部分机关党务干部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各党组织申报的党日活动中评选出一定数量有典型性和推广价值的为“优秀党日活动”实例。工委还在科学考评的同时对“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在市级机关工作会议上集中命名表彰一次,平时工委不定期地调查、走访已命名“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如发现工作标准明显降低已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干部群众反映不好的,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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