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析副市长雷语“孩子遭性侵不向政府要一分钱”(5)

【案例】探析副市长雷语“孩子遭性侵不向政府要一分钱”(5)

解读“若孩子被性侵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的两个维度

解读A:这是想尽量撇掉政府的责任

在新京报的采访中,蒋贤智称,按照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均应由陶表功承担,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想向每位受害女童家属提供精神抚慰金、护理费以及来回车费等约5万元,“替陶表功垫付。”并表示“对于受害家庭,我们非常同情;对于犯罪嫌疑人,我们非常气愤。”

这个表态看起来没有不妥,但当新民周刊记者以孩子亲戚的身份随同家长一起见蒋贤智时,蒋贤智同样的表态就有另一种解读了。“家长们提出,女孩在学校内遭遇性侵学校应承担经济赔偿。面对家长们的要求,蒋贤智的态度显得十分强势,她提出,会象征性给每位女孩3万元人道抚慰金,加上家长们的误工费、女孩们的营养费,最多5万。”

很明显,蒋贤智的表态一直在强调两点,一是责任在陶表功而不在政府,二是政府发放费用的名义只能是“象征性的人道抚慰金”,而不是赔偿。如果想要赔偿,那就等到法院判决再说,“法院判下来,如果认为我们学校和教育局应该承担赔偿,我们会赔的,不管是判我们赔100万还是1000万,我们都会认可。”蒋贤智如此声称。

但事实上,这类案件通常以刑事诉讼为主,附带的民事责任连涉及到学校的都很少。教育部2012年推出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其中第14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通常用这条来对抗自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事由,并且往往取得成功。而让“教育局去赔1000万”,则更是闻所未闻。

这充分表明,当一个地方发生重大负面事件的时候,像蒋贤智这种官员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撇清责任。这几乎就是一种习惯性思维,认为出负面后老百姓是一定要给政府添麻烦的——而且“闹事”的目的就是“讹钱”,如果“屈服”,以“赔偿”的名义支付一大笔钱,那就相当于自己把责任都揽了,这自然是万万不肯的。因此,当事件发生后,在与家长的“讨价还价”中说出“我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便不足为怪了。

解读B:这是“女性被性侵不该声张”社会风气的真实反映

蒋贤智的这段话除去“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外,还隐藏着一个前提逻辑是“不声不响”,若没有这一前提,“不向政府要一分钱”恐怕也不会说得那么自然。自己的孩子被人性侵犯,为何要不声不响?记者的说法是,“女市长的话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现实的选择,但也透露出与大多数人类似的心态:身为女性,在遭遇到性侵时,应该选择默默承受,任何为了争取权益而采取的告发行为,都会加重耻辱。”

虽然,市长相比普通人,有多得多的资源和手段来应付孩子被性侵的状况,但就不愿意声张这点来看,蒋贤智“不声不响”的说法或许也是心声的真实反映。在这起陶表功性侵案件中,6个女孩中的小美曾经把被老师摸的事告诉过自己的外婆。“外婆知道后,就告诉我下次不要再给老师摸。”小美的外婆在得知此事后找到了陶表功本人,以及学校的另一位老师(该老师据说与小美家是亲戚),说了一些不要再摸孩子之类的话。但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让陶表功有所收敛,另一位老师也未对此有任何表态,小美的外婆也没有再向上级部门反映,也没有报案。据其他女孩家长透露,小美外婆可能是害怕影响不好。

“害怕影响不好”,足以让一个亲外婆继续忍受陶表功对孙女的侵犯,不去报案,也不和女童的父母说。这是这起性侵案中让人同样惊心的事实。然而这样的事实实际上非常普遍。由于我国传统的“处女”情结还很有影响,尤其是在比较闭塞的乡村,女孩失去贞节,不论是自愿还是被迫,都是有了“缺陷”的女孩,背后的指手划脚使女孩和其亲属不得不承受犯罪之外的沉重压力。受害者在遭受性侵害后,还不得不忍受同学和邻居的背后议论以及社会氛围的不宽容。很多父母选择隐瞒,认为这是很丢脸的事情。有些案件,所有受害人父母一致保持沉默,直到侵害人因为其他罪行被逮捕后才供出强奸案件;更多的情形是,父母和加害人私了(甚至事发学校及其上级部门也“积极调解”)下解决,家长往往是因为私了不成或其他原因才不得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种“害怕影响不好”而不愿声张带来的后果就是,大量的校园性侵害案件没有得到制止。据公安大犯罪学系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作过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校园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竟高达1:7,换言之每爆出一起校园性侵害案件,背后就会有7起案件正在不为人知地悄悄发生。学者谭晓玉曾统计过60起师源性校园侵害的案例,受害人(未成年女学生)居然达598人,其中,受到奸污者262人,被猥亵336人,年龄最大的15岁,最小的只有6岁,受害人平均年龄为9岁。个案中受害人为1人(次)的案件只有3件,占5%,其他案件中受害人均超过2人以上,占95%,其中受害人14人以上的16起,占27%,20人以上的7起,占12%,受害人数最多一案受害者达32人(全班所有女生无一幸免)。而加害人一次性作案只有6起,占案件总数的10%,而持续连续作案54起,占到90%,其中,持续作案一年以上的36起,占60%,2年13起,4年2起,6年1起,8年2起,持续作案时间最长的为15年!加害人对受害个人性侵害时间最长为5个学期内先后奸污达60次。

当一个堂堂副市长也称“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时,这已经说明整个社会对校园性侵的“绥靖政策”已经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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