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学生“在家上学”的悲情与隐忧

1.8万学生“在家上学”的悲情与隐忧

如今,在中国大陆约有1.8万学生“叛逃”学校,选择“在家上学”,多数家庭主要由母亲负责孩子的在家学习。昨天,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中国在家上学研究报告(2013)》,分析我国“在家上学”的发展现状。调查显示,在家上学的孩子主要处于小学阶段,大多数家庭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过半家庭月收入1万元以下。(8月25日《北京晨报》)

“在家上学”是对现行教育制度的一种挑战,也是对多元化教育模式的一种“教育试验”。挑战意味让“在家上学”不无悲情色彩,试验性质让“在家上学”存在隐忧与风险。

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现有教育模式无疑是成本最低的选择。“在家上学”一是要付出法律成本,毕竟,“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的明文规定,“在家上学”事实上承受着违法的法律风险。

“在家上学”二是要付出体制成本。“在家上学”的孩子没有纳入规范的教育体系,无法建立学籍档案,难以获得相应文凭,这就注定了其将遭遇更多的现实阻碍,并为获得社会认同付出额外代价。还有许多小学、初中阶段“在家上学”的孩子在高中、大学阶段仍要回到体制内升学,这其中的对接过程也将十分艰难。

宁可付出高昂代价,也不愿孩子被旧体制所束缚,现行学校教育如此“不受待见”,的确值得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反思。然而,“在家上学”是否能全盘解决教育弊病,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也需要打一个个大大的问号。

许多家长虽然拥有高学历,但毕竟没有受过专业化训练,其教育理念和方法不一定得当。随意性强的“在家上学”,也难以实现制度化的上课、考核、评价,极有可能使“在家上学”沦为“在家玩耍”。更为重要的是,上学不仅仅是学习知识,也是让孩子学习社会化的过程,缺乏“小伙伴们”的陪伴,“在家上学”的孩子如何习得为人处事、社会规范成为一个重要难题。

从理论上讲,由于每个受教育者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禀赋与个性,教育应该多元化。如果某些家长认为现存的各类公立、私立、艺体等各类学校都无法满足需求,“在家上学”当然未尝不是一种选择。但前提是,“在家上学”必须得到立法、管理等多方面的规范,否则,只会让“在家上学”的悲情与隐忧被放大,难以真正使其成为现行教育体制的有益补充。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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