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公开不能止于收入数字

社会抚养费公开不能止于收入数字


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截至8月30日晚,浙江律师吴有水已收到来自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合计超过165亿元。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吴有水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9月1日《深圳商报》)

公民依法向政府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有关部门依法公开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虽然这样的信息公开很不全面,不尽如人意,但是相比较很多部门习惯性的把公民申请的公开信息当成国家秘密而拒不公开的做法来说算是积极回应,值得肯定,起码没有再遮遮掩掩。但是,社会抚养费的公开不能止于简单的公开收入数字,还必须进一步满足公众的需要,详细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支出状况。

社会抚养费,是面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民征收的一项行政性费用,在法律层面上说并不是罚款。但是,在民间,社会抚养费则被称为计划生育罚款,而且在包括很多基层计生干部在内的广大老百姓看来,社会抚养费实质上就是一种罚款,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民的一种经济处罚。所以,很多人非常关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尤其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满,就将矛头和焦点指向了社会抚养费,这也是律师向17各省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原因之一。

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公民而言,社会抚养费的主要看点并不是每年总共收了多少钱,而是各个收上来的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花出去的,都用在哪些方面了,有没有违规使用社会抚养费。

按照政策规定,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统一上缴国库,作为地方财政,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脱钩,计划生育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单独拨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社会抚养费的分配权在县级政府或县级计生部门,除了县级计生部门抽取一定比例之后,大部分返还给基层乡镇政府。而在乡镇这一块,乡镇政府会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给计生工作的村干部和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个人,同时拿出一定比例当做工作经费。很显然,很大比例的社会抚养费用在了人头开支上,甚至是用在干部的吃喝上,完全背离了社会抚养费的规定,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政府公开社会抚养费,让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减轻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难度,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公开征收总额,而是要详细、具体的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支出情况,这笔钱究竟怎么用掉了,用在哪里了,都要说清楚。而且要主动公开,而不是像挤牙膏那样,一点点的被动公开。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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