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3)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3)

核心提示:党和群众的关系的问题,应当是:凡属人民群众的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

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自从去年党的全国土地会议[5]决定采取新的方针,展开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以后,差不多在一切解放区都召开了有关整党和土地改革的大的干部会议,批判了存在于党内的右倾思想,揭发了党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的成分不纯或者作风不纯的严重现象。而在以后,在许多地区,又采取适当的步骤,纠正了或者正在纠正着“左”的偏向。这样,就使我党在全国的工作,在新的政治形势和政治任务之下,走上了健全发展的轨道。差不多一切人民解放军的部队,在最近几个月内,都利用了战争的空隙,实行了大规模的整训。这种整训,是完全有领导地和有秩序地采用民主方法进行的。由此,激发了广大的指挥员和战斗员群众的革命热情,明确地认识了战争的目的,清除了存在于军队中的若干不正确的思想上的倾向和不良现象,教育了干部和战士,极大地提高了战斗力。这种民主的群众性的新式的整军运动,今后必须继续进行。你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我们所实行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整党、整军和土地改革工作,我们的敌人国民党是一样也不能实行的。在我们方面,是如此认真地纠正自己的缺点,把我们的全党全军团结得差不多像一个人一样,使全党全军和人民群众密切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执行着我党中央所规定的一切政策和策略,胜利地进行着人民的解放战争。在我们的敌人方面,则一切相反。他们是那样腐化,那样充满日益增多的无法解决的内部争吵,那样被人民唾弃而陷于完全的孤立,打了那样多的败仗,因此他们就必不可免地走向灭亡。这就是中国革命和反革命的互相对比的全部形势。

在这种形势下面,全党同志必须紧紧地掌握党的总路线,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路线。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不是任何别的革命,它只能是和必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就是说,这个革命不能由任何别的阶级和任何别的政党充当领导者,只能和必须由无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充分领导者。这就是说,由参加这个革命的人们所组成的统一战线是十分广大的,这里包括了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地主阶级分裂出来的一部分开明绅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民大众。由这个人民大众所建立的国家和政府,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无产阶级领导的各民主阶级联盟的民主联合政府。这个革命所要推翻的敌人,只是和必须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些敌人的集中表现,就是蒋介石国民党的反动统治。

封建主义是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同盟者及其统治的基础。因此,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地改革所依靠的基本力量,只能和必须是贫农。这个贫农阶层,和雇农在一起,占了中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土地改革的主要的和直接的任务,就是满足贫雇农群众的要求。土地改革必须团结中农,贫雇农必须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中农结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不这样做,贫雇农就会陷于孤立,土地改革就会失败。土地改革的一个任务,是满足某些中农的要求。必须容许一部分中农保有比较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我们赞助农民平分土地的要求,是为了使于发动广大的农民群众迅速地消灭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度,并非提倡绝对的平均主义。谁要是提倡绝对的平均主义,那就是错误的。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对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土地改革的对象,只是和必须是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剥削制度,不能侵犯民族资产阶级,也不要侵犯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特别注意不要侵犯没有剥削或者只有轻微剥削的中农、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式富农。土地改革的目的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即消灭封建地主之为阶级,而不是消灭地主个人。因此,对地主必须分给和农民同样的土地财产,并使他们学会劳动生产,参加国民经济生活的行列。除了可以和应当惩办那些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查有实据的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分子以外,必须实行对一切人的宽大政策,禁止任何的乱打乱杀。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应当是有步骤的,即是说,有策略的。必须依据环境所许可的情况,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决定发动斗争的策略,不要企图在一个早上消灭全部的封建剥削制度。土地改革的总的打击面,根据中国农村封建剥削制度的实际情况,一般地不能超过农村户数百分之八左右,人数百分之十左右。而在老的和半老的解放区内,此项数目还要减少。离开实际情况,错误地扩大打击面,是危险的。在新区,还必须分地区,分阶段。分地区,是说应当集中力量在那些可以巩固地占领的区域进行适当的合乎当地群众要求的土地改革工作;而在那些暂时尚难巩固地占领的区域,则不要忙于进行土地改革,而只做一些可以做的按照当前情况有利于群众的工作,以待情况的变化。分阶段,是说在人民解放军刚才占领的区域,应当提出和实行中立富农和中立中小地主的策略,将打击面缩小到只消灭国民党的反动武装和打击豪绅恶霸分子。应当集中一切力量去完成这个任务,作为新区工作的第一个阶段。然后,依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被提高了的情况,逐步地发展到消灭全部封建制度的阶段。在新区,分浮财和分土地,均必须在环境比较安定和绝大多数群众充分发动之后,否则就是冒险的,靠不住的,有害无益的。在新区,必须充分地利用抗日时期的经验。所谓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制度,就是说,必须分别地主和富农,分别地主的大中小,分别地主富农中的恶霸分子和非恶霸分子,在平分土地、消灭封建制度的大原则下面,不是一律地而是有所分别地决定和实行给予这些不同情况的人们以不同的待遇。在我们这样做了的时候,人们就会感觉到,我们的工作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发展农业生产,是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只有消灭封建制度,才能取得发展农业生产的条件。在任何地区,一经消灭了封建制度,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党和民主政府就必须立即提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任务,将农村中的一切可能的力量转移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面去,组织合作互助,改良农业技术,提倡选种,兴办水利,务使增产成为可能。农村党的精力的最大部分,必须放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市镇上的工业生产上面。为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市镇上的工业生产,在消灭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必须注意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保存一切可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采取办法坚决地反对任何人对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破坏和浪费,反对大吃大喝,注意节约。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劝告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步地组织为现时经济条件所许可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的和消费的合作团体。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就给发展工业生产,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任务奠定了基础,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目的。

同志们知道,我党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又规定了各项具体的工作路线和各项具体的政策。但是,许多同志往往记住了我党的具体的各别的工作路线和政策,忘记了我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而如果真正忘记了我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我们就将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革命者,在我们执行具体工作路线和具体政策的时候,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左右摇摆,就会贻误我们的工作。

让我再说一遍:

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就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注释:

[1]中共中央的这个指示,是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发出的。这个指示总结了解放区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的经验,规定了老区半老区土地改变和整党工作的一系列的政策和方法,着重地纠正了某些地区在这两项工作中曾经发生的“左”的偏向。

[2]十二月会议,见本卷《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题解。

[3]指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发出的《关于改正错订成分与团结中农的指示》。指示内容共分五项。其要点是:(一)由于划分阶级成分的标准不明确,在农民自发的要求下,将不少人错订为破产地主和富农,特别是将富裕中农错订为富农,影响了对中农的团结,这是错误的。(二)对上述错误应采取适当步骤,坚决地说服农民加以改正。对于已取出的财物,应作适当的退还。(三)向农民和干部说明,划分阶级成分,应以剥削关系为唯一标准。成分错订者应该改正。(四)掌握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原则。在农民代表会议中,在农会领导机关中,使中农占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并在税收中、土地改革中,照顾他们的利益。(五)对于党在农村中的阶级政策,负责干部应认真研究。按照党对中农的政策,凡属错误,都要改正;同时必须通过群众去进行改正。在发出上述五项指示的同时,晋绥分局又发出了《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指示》,纠正在土地改革中侵犯工商业的偏向。

[4]这里是指供销合作社。

[5]参见本卷《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注[7]。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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