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新语】217: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之江新语】217: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摘要: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该当好“企业公民”,饮水思源,回报社会,这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编者按】2003年2月25日,浙江日报头版多了一个特色栏目——《之江新语》专栏,署名“哲欣”,而“哲欣”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所用的笔名,取“浙江创新”之意。2007年5月,这些文章集结出版,书名《之江新语》。

本网将陆续转载,以飨读者。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

古人有语:“落实其实思其树,饮其流怀其源。”现代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孕育企业成长的母体。所以,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该当好“企业公民”,饮水思源,回报社会,这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大量事实证明,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企业,甚或只顾赚取利润、不顾安全生产的企业。终究难以持续。可喜的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企业界乃至全社会的共识。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需要各方合力推进。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约束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诚信体系,落实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使价格形成机制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付出的环境代价,引导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各界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员,努力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广大企业要自律自重,树立科学经营理念,理顺内外部关系,争做负责任的“企业公民”,使企业的发展壮大真正走上和谐健康的轨道。

《之江新语》目录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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