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以房养老”只是一种补充

四川:“以房养老”只是一种补充

“以房养老”政策的本质是政府想用公民个人的财产作抵押然后让老人从中提取养老金。“以房养老”政策,倘若能实施,对于老人们而言,就意味着将过这样一种生活:前半辈子拼命赚钱还房贷;后半辈子拼命把房子出让出去。可是,公民有几套房子、值多少钱,和拥有多少存款,是一样的问题,从消费理念上讲,如果老人们的房子无继承者,老人们怎么支配房子,就如同怎么花自己的存款,都是他们的自由。另外,“以房养老”让养老这个社会性问题成了公民个人和银行的问题;而事实上,养老体制的建立健全、让国人“老有所依”,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在养老体制尚显不公的语境下,这种看似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有几套房子、值多少钱,和拥有多少存款,是一样的问题,从消费理念上讲,如果老人们的房子无继承者,老人们怎么支配房子,就如同怎么花自己的存款,都是他们的自由。另外,“以房养老”让养老这个社会性问题成了公民个人和银行的问题;而事实上,养老体制的建立健全、让国人“老有所依”,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在养老体制尚显不公的语境下,这种看似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和养老机制,有些不接地气。当下养老体制,至少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双轨制”存在,即拿财政拨款工资的公职人员不缴养老保险,便能领到比缴养老保险的企业人员更高的养老金;二是,农村养老保险还处于非常低的层级上;三是,即便同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其他任一种养老保险,也因为体制问题而存在较大差距。有些职工在退休之后,可以领到上万元的养老金,有些职工在退休之后却只能领到一千多元,这是体制内的不公。以上三个问题的存在,让本来应该起到平衡社会收入差距、让百姓安度晚年的养老体制显得失衡。

任何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都要以公平为前提。如果以上养老体制问题尚未化解,那么“以房养老”就可能沦为一个伪命题。一方面,只有在健全的、公平的养老体制之下,老人们才愿意把房子抵押出去。其实,“以房养老”只是完整养老体制的一种补充,政府应在完善养老体制上着力,而不应先将目标盯在房子上面,政府要达到“即便不靠百姓的房子也能让老人们快快乐乐地安度晚年”这样一个基本目标。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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