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消防监督执法,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执法行为。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但在消防监督执法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执法效率低、质量差,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理性等问题,甚至出现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了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同程度地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活动参与者的利益,干扰了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当前基层监督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监督执法主体行为不文明、不理性。少数执法人员以上位者自居,执法理念不端正,态度生硬、方式简单、手段粗暴。对发现的问题不能耐心细致地指出并说明,对当事人合理诉求避而不答或敷衍搪塞;二是监督执法技术水平较低。当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不断翻新、形式多样,趋于隐蔽化、技术化,需要技术装备和行之有效的技术监督办法提升消防监督检查技术水平。但大多数执法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和运用技术监督装备,难以对规范标准模糊的技术问题以及伪劣消防产品、阻燃制品、劣质工程进行有效监督;三是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相当一部分基层消防监督机构没有建立外网网站,缺乏与社会畅通的信息交流。内网应用不彻底,执法监督没有真正实现信息化;四是监督执法程序不严谨。遇有重大问题不进行集体讨论或者流于形式;对消防违法行为,该责令整改的不责令整改,该复查的不及时复查,造成监督执法程序性混乱或者中断;五是监督执法标准引用和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六是法律文书的运用、填写不规范。
当前基层监督执法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有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大量增加,社会经济贸易活动的日益繁荣,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急剧增加,消防监督检查任务日趋繁重。客观上需要充实消防执法人员,完善执法机构。但是我国市县级消防机构干部指数多年未作调整,数量不足,基层干部除负责监督执法任务外,还要挤占精力和工作时间,参加上级、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安排的非业务性工作,使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现有执法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一些执法者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偏低,执法理念、执法目的不正确。同时受消防现役体制影响,基层消防监督机构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或退出现役,新进执法领域的干部专业不对口,业务生疏,培训学习不规范,导致技术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检查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执法不到位;三是法律规章制度滞后。在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基层消防监督执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大量出现。相对于社会发展,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滞后,有些消防问题法规没有明确界定标准,消防技术规范层次较低,深度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四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过程中,缺乏各环节之间严密的横向制约,法制、督察、纪委、信访等职能部门间没有形成健全联动的执法监督机制,容易导致权力失控。
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首先要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的消防监督队伍;完善干部选用、考核、晋升等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形成良性用人环境;保留德才兼备的干部,保证队伍相对稳定。其次,要坚持思想政治和岗位业务并重原则,对消防执法者进行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教育和适度的考核。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业务、经济建设各领域知识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悉经济建设现状,熟练掌握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运用法律手段、技术装备、网络和现代公务知识,提高全体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消防执法制度建设。要根据基层执法的实际需求,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权责统一为重点,优化监督服务人员结构,科学划分职能。通过制度建设,形成内控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使执法服务的每个环节形成完整、系统、闭合的链条,实现对消防监督执法活动的即时性管理、过程性管理、系统性管理,形成完整的消防服务体系;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应用层次上的消防执法、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督、质量网上考核等。利用现代网络衍生技术推行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备案抽查结果等告知服务,推行可视化消防监督等;四是加强执法保障建设。首先要落实经费、装备保障,规范场所设置,依照标准配齐技术监督装备。其次要创造良好的消防执法、服务条件,完善自上而下的地方各类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第三,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危机处置机制,及时防范和应对来自外部的风险;五是加强执法监督,文明消防服务。监督队伍内部要以保证消防执法、服务活动准确合法为最终目的。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必须法制审核把关,强化事前监督;对重大许可以及大要案件、焦点案件办理,必须集体议案,坚持事中监督;严格执行过错追究制,强化执法、服务行为的事后监督;加强执法、服务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横向制约,形成法制、督察、纪委、信访等职能部门间联动的监督机制。要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的透明度;实行首办、首问负责制,畅通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民主参与消防执法、服务管理活动,促进和提高文明服务。
(作者系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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