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

中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

  第一部分报告撰写方法与协商程序、背景

  一、报告撰写方法与协商程序

为撰写本报告,中国外交部牵头成立了由近30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并口头和书面征询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近20家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意见。报告通过外交部网站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二、对首轮审查的后续行动

在接受首轮国别人权审查后,中国外交部牵头成立落实建议工作组,将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报告(含已接受建议)分发给国内有关部门,多次就如何落实已接受建议开会研究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建议的落实情况和成果已在本报告的具体内容中予以反映。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和理论体系

中国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认为各国均有义务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世界人权宣言》、有关国际人权文书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国国情,不断采取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措施。国际社会应同等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的实现,促进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中国致力于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社会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

中国政府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保障制度,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中国政府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以促进和保护生存权、发展权为先导,协调推动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和特殊群体权利的保障,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全面推进各项权利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努力使每一个公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自由、更加幸福。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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