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有一位叫任红梅的女法官,她心系百姓,秉公办案,将满腔热忱倾注在了审判工作中。
2004年—2010年她连续7年被评为法院优秀干部。2004年—2009年,连续6年被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09年,被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自治区高院评为优秀法官,并荣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2年,被评为昌吉州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自治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2013年,被评为昌吉州“第四届道德模范”……
在多年工作中,保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一直是任红梅执法工作中关注的重点。在审理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大娘诉儿子赡养纠纷案中,任红梅亲自为老人买饭菜、买车票,送老人上车回家。她还来到老人住处,找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对他们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使他们当场承认了错误,并协议以后轮流赡养老人。
经过一步步的实践总结,她得出“诚心、细心、耐心、平常心”四心工作法,升华了调解艺术。
企业是支持一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又直接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
去年9月16日,吉木萨尔县招商局领导带领庆华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寻求对企业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予以调处帮助。次日一上班,她就和审判员、法警来到庆华化工厂工地查看了相关情况,随后她又赶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寻找另一方当事人,然后再次返回公司驻地进行调解。这起拖了两个多月、困扰企业顺利建设的矛盾纠纷,通过任红梅连续10多个小时的奔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2007年7月,医院确诊任红梅患了甲状腺癌。得知病情的她不禁泪如雨下:体贴的丈夫、幼小的孩子和无法割舍的司法事业,使她思绪万千。冷静思考后,她表现出了女性少有的坚强和不屈。她坚信现代医疗技术的同时,更坚定了做好审判工作的信念。在医院治疗期间,她并没有放下手中的工作,时刻和书记员保持联系,了解案情,在住院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她就以手中还有几件急需办理的案件为由,坚持要求医院尽快为她办理出院手续,同事和家人的劝说无法动摇她出院的念头。医生在给她办理出院手续时百般嘱咐她一定要好好休息,不要过分劳累,她满口答应,可回到家不久,她就出现在单位,着手审理承办的案件。
诉前调解相对于一般诉讼手段拥有方便、快捷等诸多优点,2008年下半年,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在总结历年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昌吉州率先启动诉前多元化调解纠纷机制。当时年均调解率在90%以上的任红梅被法院党组委以重任,肩负多元化调处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双职。凡是在立案前当事人自愿要求调解的案件,法院暂不予立案,可采取诉前调解,这是一种新的尝试,无案例可鉴,无方法可循。在她负责多元化纠纷调处工作以来,吉木萨尔县法院2009年全年民商事案件收案数比2008年同期下降35%,缠诉缠访现象明显减少,收到了案结事了和息诉罢访的良好社会效果。2012年5月,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定为诉调对接试点单位。
任红梅时刻牢记公正司法是法官应有的天职,作为法官,在追求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提下,还要战胜感情冲突,抵制利益诱惑,做到两袖清风、清正廉洁。
在审理一起保险合同案件时,被告为了不赔钱,找到任红梅的一个朋友来说情,任红梅直率地说:“虽然咱俩是多年的朋友,但这不是我俩的私事,而是维护法律公正实施的公事,作为一名法官,我必须依法办事,如果你站在我这个岗位上,你也会作出一样的决定。”
2012年,任红梅主审各类案件220件,审结率100%,其中调解200件,调解率达90%,调解案件中当庭履行占50%;2013年上半年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15件,当庭履行143件,履行标的额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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