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对上述土地的长期使用年期进行确权发证,国有土地年期在法律上均视为一种近似财产物权,有继承、交易、抵押、入股、出租等所有财产的物权属性。
第五,废除土地出让金制度,以及取消在土地开发和商品住宅方面的各种费项,合并一些税项,改为征收土地房屋交易增值税和房地产税。对因卖地而一夜暴富的,征收累进的交易税和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
第六,政府宏观调控和规划管理,对于土地用途仍然要有严格的规划管理,包括国土利用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城市和城镇内土地的功能用途规划;对土地供需规模,中央政府用贷款窗口指导、利率和税收等手段进行调节。
总之,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概括为:扩大土地供应,国有延长年期,赋予近似产权,土地平等入市,征收以税代金,规划调节管理。未来彻底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局面将转变为:形成竞争性的土地供应市场,降低地价;抑制房屋投机需求,平抑房价;形成未来政府永不枯竭和可持续的地方财政,防止地方政府圈地囤地、浪费使用土地,并防止通过土地财政扩张滥用土地;防止现行土地及房屋等财产、财政制度形成的两极分化。使农民的土地财产化,能变现为在城市里创业的资本。避免城市居民无家可归,流落街头,防止企业再交出让金而倒闭引起大规模失业,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并且,由于城乡居民能从土地城市化的再配置过程中获得利益,政府向低收入人群让出利益,使他们的创业资本、购买能力等增强,形成国民经济新一轮增长的推动和拉动力。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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