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 不适合审判的法官要调离免职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 不适合审判的法官要调离免职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对《意见》的亮点、创新以及人民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新举措进行了解读。胡云腾表示,《意见》的出台将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起草了关于防范刑事冤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近期即将发布。

出台背景

群众渴望公正 司法面临压力

近年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量不断攀升,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都在1000万件以上,案件不仅量大,而且新类型案件、复杂案件越来越多,调处难度越来越大。

专家解读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使司法机关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人民群众更加渴望司法公正,要求法院排除干扰,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更加渴望司法高效,要求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审限办案,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更加渴望司法权威,要求法院及时“兑现”裁判,使他们的胜诉权益尽快实现;更加渴望司法公开,要求法院办理案件的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任何“暗箱操作”;更加渴望尊严,要求法院尊重他们的各项权利,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

“一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破除,许多领域的改革还需要继续探索;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严重,一些法院的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少数干警作风不正,有的法院和法官发生腐败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等。《意见》就是从宏观层面,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总体思路。”

《意见》亮点

独立审判抵制保护主义

《意见》要求,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

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和副庭长,要坚决支持合议庭和独任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上级法院要坚决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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