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猪蹄店拉横幅讨债,谁之尴尬?(4)

【案例】猪蹄店拉横幅讨债,谁之尴尬?(4)

【各方评论 

微博热议:一年到底吃掉了多少民脂民膏

网友“yhc__001”:一个小镇镇长书记三年时间工作请客仅仅吃掉猪蹄就达七十万之巨,不能一还了之必须追查到底,他们一年到底吃掉了多少民脂民膏?

网友“笔名商酌”:70万元“猪蹄款”,可以想象得杀多少头猪?如今欠款到账,猪蹄店能否继续顺利开张,颇耐人寻味。

网友“阿留观察员”:太夸张了吧!一年52周,不算法定节假日,260个工作日,三年下来,一天吃掉897.4元,太不可思议!公务接待,有没有牢笼?

专家观点:欠债还钱是一条做人原则

薛明军:“欠债还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的一条做人原则。作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更应当奉行“诚实守信”的原则,难道仅仅因为是“招待费”就一拖再拖,拒不还账吗?要知道,70万对一个小本经营的熟食店来说意味着什么。可以说,拉幅讨债的闹剧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了韩红军及王洛镇现任领导的脸上。

钱桂林:镇政府在一家餐馆三年便欠账70万,其他酒楼饭店是否还有吃喝账呢?二者,镇政府欠账不算,还迟迟赖着不还,诚信何在?三者,餐馆老板讨债艰难,不得不挂横幅讨要,干群关系对立到这一地步,公权颜面何在?现在,中央下决心治理公款吃喝,局势大为改观,但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可轻易放过。

律师观点                                                                      

韩传华律师:刹住公款吃喝风的口号喊了多年,但是公款吃喝现象仍是愈演愈烈。一个人如果把公款放进自己兜里,那么我们可以动用刑法,以贪污罪进行处理,但是对于公款吃喝、挥霍浪费这种“蚂蚁搬家”式的行为法律却无能为力。

金魁律师:制度是用来制约人的,防止人以自由、人权等名义损坏他人、集体的利益,所以用制度杜绝公款吃喝是不二选择。把吃喝发票定为红色发票,并在发票上印有不得报销记入会计账等字样,红色的吃喝发票只有个人能持有,代表个人在吃喝上为国家上多少税。

贾胜国律师:实际上,公款吃喝等奢侈消费的实质就是挥霍公共财富,必然导致侵占挪用公款或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问题。而且公款奢侈消费不仅仅是公共财政的大量浪费,还会带来党风政风的堕落,严重损害政府及党员干部形象,已经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编辑点评                                                                      

公款吃喝“疯”,久治而难愈,耐人寻味,发人深思,一张张的“白条”使群众的辛苦努力全部变成了“白劳”,官不守信,民何以堪?政府欠债不还,必然会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极大地影响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引起社会的混乱和不和谐。

猪蹄店拉幅讨债闹剧打了谁的脸?

“欠债还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的一条做人原则。作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更应当奉行“诚实守信”的原则,难道仅仅因为是“招待费”就一拖再拖,拒不还账吗?要知道,70万对一个小本经营的熟食店来说意味着什么。可以说,拉幅讨债的闹剧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了韩红军及王洛镇现任领导的脸上。然而,这仅仅是扇了他们本人的脸吗?当然不是,这场闹剧更是扇在了我们政府的脸上,而且还很疼。

有网友专门算了一笔账,以一年365天计算,三年70万的白条,平均下来是639元/天。对此,有网友感慨说“这得多大食量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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