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为国聚财中践行群众路线

湖南:在为国聚财中践行群众路线

摘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没有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具体体现。

为民,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也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落脚点。我们国税部门一定要在为国聚财中践行好群众路线,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好务、为基层税务人员服好务。

在服务大局中践行好群众路线。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四化两型”战略,努力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这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是全省人民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作为肩负着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重要职责的国税部门责无旁贷,我们的工作重心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我们要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自觉地将国税工作置于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三量齐升”的大局中去定位和考量,更加善于从宏观视角来思考税收工作,从经济角度来研究税收工作,从发展角度来谋划税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既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财力保障,又要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防止简单地以税收收入数字论成败。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密切关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好税收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在服务纳税人中践行好群众路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没有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具体体现。我们只有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努力实现征纳和谐,才能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向纳税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深入纳税户调查等途径,收集到了纳税人对国税部门执法服务的一些意见和建议。我们逐条分析,查找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出台了省国税局税收执法“十条禁止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十条禁止规定”,推出了38项“免填单”服务等一系列为民服务制度措施,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更加牢固地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着力满足纳税人普遍关注的服务需求。努力做到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

在服务基层中践行好群众路线。目前,我省共有将近2万名国税干部职工,其中绝大多数身处基层县市区局,常年奋斗在税收工作一线。他们是税收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是税收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压力很大。因此,我们要在服务基层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要真正把群众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平等、谦虚的姿态去对待基层干部职工,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基层工作,做到想基层所想,忧基层所忧,解基层所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局领导带队下基层调研、广泛开展“驻县下所联基层、查访民情转作风”等活动,深入了解基层税务人员所思所想、所忧所盼,不断减轻基层负担。我们要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努力解决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政治上多关心基层,为基层干部职工成长进步提供机会、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成才、正确对待升迁、正确对待名利,珍惜工作,感恩生活,不断提升精神愉悦度。

(作者系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