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及利用职权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投标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坚决打击非法行医。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整治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前段已全面清理省委、省政府层面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374个、撤并214个,精简率达57.2%;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前段取消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3项、下放51项基础上,继续做好国务院后续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追责力度
黄建国指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内容,是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足“马力”,拿出“狠劲”,继续深入整治。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查到底。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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