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干扰法院更有底气说不

山西:地方干扰法院更有底气说不

核心提示:按理讲,地方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地方的审判机关,每位法官都是在行使国家权力,但现实中法院和地方的关系何以如此尴尬而亲密。

 

“编者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等等,大力度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回应了群众要求公正司法的强烈期待,激活了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判案的热情。

改革,让法院面对地方干扰,有更大的底气说不。

法院地方化捆住手脚

“一定要和地方搞好关系,就说你院长比较超脱,你还得为手下的弟兄们考虑,大家的吃喝全靠地方支持……”在我省某市中院的年中大会上,中院院长给基层法院院长苦口婆心地提醒。据法院内部人士讲,和地方搞好关系在全国的各级地方法院都很普遍。

按理讲,地方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地方的审判机关,每位法官都是在行使国家权力,但现实中法院和地方的关系何以如此尴尬而亲密。

“根子在法院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某县法院院长接受采访时直陈意见,这造成法院与县委、县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院地方化”导致审判案件容易受到地方干扰。

具体到法院审判中面临的地方干扰,更是形形色色。今年6月,《法制日报》爆料“湖南麻阳县两单位出公函为贪腐官员求情”,该县文广新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帮单位被查贪官说情,两局分别召集班子成员开会,研究替俩被抓官员说情的事。之后,还出具公函给当地法院,以涉案贪官“素质高”等为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决。

事实上,地方政府部门发公函向法院求情的新闻并不鲜见,湖南株洲市、湘阴县等地都曾发生过,有媒体也曾报道我省某市辖区政府向法院发公函“恳请慎重量刑”的新闻。

“递条子、打招呼是常事,甚至有权力压制。”多位受访的基层法官表示,相较于其他严重的地方干扰法院司法行为,“公函求情”算是温柔的。谈到基层司法环境,法官们忧心忡忡。据介绍,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法院跨行政区划案件和 “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普遍遭遇“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在一些市、县,法院甚至被视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招商引资、强制拆迁都得“被出面”。

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更有底气

为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判案,《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以人财物统管为核心的司法改革,我省法院积极开展预期准备工作。11月20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要求各级法院针对《决定》中有关法院司法改革的部分,积极准备,法院综合管理部门要着眼未来、着手现在,把情况想在前、把事情做在前。具体改革准备情况和时间表,多名法院内部人士均表示不便透露。

法院改革怎么改,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密集发声。法院司法改革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法律,依托各级人大和省级组织、编制部门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何帆在 《人民法院报》撰文指出,改革中各省法院人员、编制将由省提名、管理,法官仍按法定程序任免;法院经费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保障,法院将更有底气、更有能力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记者在太原、吕梁、运城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多数受访的法院人士对省以下人财物统管表示乐观,相信地方干扰审判的因素会大幅度减少。但许多法官和社会人士表示,现行法律框架下,市、县两级法院院长由同级人大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和地方搞不好关系,担心人事任免不好通过”。

山西大学法学院陈晋胜教授表示,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内司委牵头,“相信通过后续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法院实现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将能更好地抵制地方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拒绝垂直管理防止院大压法

法院实行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是不是就是社会热议的省法院“垂直管理”,以后案件怎么判是不是上级法院说了算?

《决定》提出,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明确指出,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并非法院内部的 “垂直管理”,更不是将上下级法院在审判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关系变成所谓“领导关系”。法院应当在确保审级独立的前提下,探索建立科学的法官选任和法官员额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坚决避免出现上级法院尤其是高级法院干预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情况。

“这次司法改革主要是破除制约司法公正的两大体制性障碍,一是司法地方化,二是司法行政化。地方法院的人财物不依赖地方,这对于保证公正审判是重大促进。”陈晋胜教授认为。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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