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彩凤:苦钻业务 全心付出(2)

陈彩凤:苦钻业务 全心付出(2)

核心提示:陈彩凤,女,1965年7月22日出生,廊坊市安次区人,广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法制科科长、四级警长。2013年1月29日,陈彩凤因积劳成疾,不幸牺牲。2013年8月16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

一次凌晨2时多,正在睡梦中的陈彩凤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叫醒。时任小廊坊派出所副所长的杨瑞超打来电话,说出警时抓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对案件性质是诈骗还是盗窃存在疑惑。陈彩凤赶忙起来洗了把脸,和杨瑞超进行了一个小时的沟通讨论。

“拿不准的案件找陈科长”——这成为分局办案民警的共识。“陈姐是我们的‘法律大辞典’,以前遇到疑难案件,不分时间场合,一个电话就问明白了。现在一下子觉得办案的主心骨没有了……”杨瑞超感慨。

在案件审核上,陈彩凤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都精雕细琢,对发现的问题毫不留情地给予纠正。“有时刑警队的找我诉苦,说案子忙活半天,法制科还把卷给打回去让重新做,太较真了。我找彩凤商量,她根本不给面子,噼里啪啦把理由摆出来。”陈彩凤的老同学、老同事,现任廊坊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中队长张永生说,彩凤就好比广阳分局的一堵安全墙,有她在,大家“心里有底”。

“陈科长是各县(区)分局到我们科跑得最勤的法制科长。”廊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赵燕南说,每当遇到疑难案件,她都亲自带上办案民警一起到市局讨论分析案情,从不马虎。“我当一天法制科长,就要对全局的执法质量负责一天,就不能让老百姓受冤枉。”陈彩凤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法制科不是一线科室,不容易出成绩,可彩凤带领下的法制科不仅屡屡受奖,更引领了整个分局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广阳分局局长潘分生介绍。

在法制科工作的15年里,陈彩凤坚持创新执法管理,改进监督方法,年年推出新举措。陈彩凤任法制科长的12年中,广阳分局连续九年被省厅、市局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两次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确定为全国、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陈彩凤负责法制工作的15年里,共催补催促案件10000余起,催促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2000余起,催办补充证据1500余起,审核15000余起案件,没有出过一件错案、假案,没有一起引起群众上访诉讼的案件。

全心付出,深情挚爱长留世间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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