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 (2)

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 (2)

记者:2008年,国务院曾经确定广东等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结果却不理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胡晓义:五省市的改革试点工作遇到问题,原因有多方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机构定性、人事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等相互配套,事业单位的配套改革不到位,养老保险改革很难推进。虽然在推进途中遇到问题,也不能全盘否定2008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它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后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很有意义。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年龄

记者:有传言,养老保险基金的巨大资金缺口,是提出研究延迟退休政策的主要原因。您怎么看?

胡晓义: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加速到来,养老保险基金确实负担沉重。三中全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并不仅仅是从养老金缺口考虑提出的政策。退休年龄是一项重大社会经济政策,其确定和调整,与人民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就业形势、劳动条件、人力资源合理利用诸多因素直接相关,与产业结构及人力资源的分布状态也密切相关。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看,确有必要将研究延迟退休年龄问题提上日程。

记者:如果不延迟退休年龄,会有怎样的后果?

胡晓义:我们认为,延迟退休年龄是党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角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从社会财富创造的角度看,目前我国城镇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加上劳动条件改善,平均劳动强度比以前大大降低,这意味着劳动者平均有劳动能力的年龄段实际在延长。如果继续维持较低的退休年龄,将导致创造财富少而消耗财富多,其结果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不利于调动中青年人劳动的积极性,不利于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另一方面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也得不到持续、合理提高。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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