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充分释放承包经营的制度红利

上海:充分释放承包经营的制度红利

——上海松江家庭农场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松江家庭农场的本质,是农户家庭的适度规模经营,即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以本地户籍单个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以粮食生产为主业的一种适度规模经营形式。

编者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30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造就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时至今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临新的问题和矛盾。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上海松江家庭农场作出了有益探索。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上海松江等为代表的家庭农场,正探索着一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规模经营为特点,以农业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到2012年底,上海松江、浙江宁波、吉林延边等试点地区具有这一制度创新意义的“狭义”家庭农场已有6670多个,全国各类形式的“广义”家庭农场则达到87.7万个。家庭农场正推动着新一轮的农村经济改革,意义重大。

松江家庭农场的制度创新

从2007年开始,上海市松江区着手探索和推进规模在100—150亩的粮食家庭农场。到2012年底,松江粮食家庭农场已发展到1206户,经营面积13.66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比重80%,户均经营面积达到113.1亩。松江成为全国家庭农场起步最早、发展最快、持续时间最长、覆盖范围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制度设计最完整的地区。

松江家庭农场的本质,是农户家庭的适度规模经营,即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以本地户籍单个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以粮食生产为主业的一种适度规模经营形式。松江发展家庭农场有一系列制度创新,其中最重要、最突出、最具特点的是三个方面:

一是强调适度规模。家庭农场的要义是规模经营,但经营规模并不一定是越大越好,必须考虑到中国国情和农村实际。松江在发展家庭农场中始终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原则,明确目前适宜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上限不能超过150亩,并创立和坚持了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基本依据和主要标准,即农户家庭通过农场经营可以获得的体面收入。2012年松江家庭农场平均收入达到9.52万元,而当年松江农村居民家庭户均年收入约 66456元,城镇居民家庭约98400元;上海农村居民家庭约51681元,城市居民家庭约116545元。因此,依靠100亩左右的规模,家庭农场收入已可约高于松江农村居民家庭收入50%,高于上海全市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约90%,而与松江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大致相当,并接近上海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水平。

二是重视延伸发展。松江在探索家庭农场中,充分利用农忙农闲的特点,按照“一业(粮食)为主”原则,围绕粮食生产延伸农场的经营链、服务链、价值链,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农场、机农一体农场和生产休闲结合农场,增加农业经营性和服务性收入,最大限度发挥农场劳动效能和提高经济效益。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实行“种粮+养猪”,由区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松林公司与家庭农场签订代养协议,农场每头猪获得50元代养费,由此既拓展了农场收入,又实现了生态循环。机农一体化家庭农场根据其拥有的农机数量及服务能力,与周边家庭农场签订农机服务协议,提供农机或农机服务,每亩农田可获得纯收入40—50元。种养结合和机农一体家庭农场收入可比纯粮食经营家庭农场增加5—6万元。到2012年底,松江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达到53户,机农一体家庭农场达到140户。

三是鼓励离土离乡。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引导农村人口非农化转移。松江横跨黄浦江两岸,浦南为农业发展地区,浦北则为非农产业集中区域。为有效减少浦南农村人口,推动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和浦北有效转移,松江积极加强政策引导。第一,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非农就业。建立浦南农村劳动力就业扶持基金,对企业安置浦南农村劳动力,按每年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浦南农民跨区域非农就业,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就餐补贴。第二,探索“以房换房”引导农民自愿进城。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后农村房屋大量空置现象,通过农村住宅和用地换取一定面积的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式,鼓励离土农民逐步自愿离村。第三,通过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带着集体资产进城,使离土离乡农民享有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在促进离土离乡中,始终坚持农民完全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引导农民逐步自愿离开农村的“抽稀”方式,使离土离乡成为一个双赢的渐进过程。

家庭农场重新激发了农户生产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农田撂荒、外包和农业劳动力弱化等曾经普遍存在的问题,改变了不规范种植、掠夺性生产现象,有利于粮食的稳产、增产和优产。2012年松江家庭农场户均年产粮达到6.48万公斤,比2007年户均1.8万公斤提高了2.6倍。家庭农场根本提高了农业经营收入,使农民逐步成为体面的职业。

家庭农场实现三个“升级版”

松江探索的家庭农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适应了中国国情,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首先,中国特色家庭农场的核心要素是农户的家庭经营,坚持了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松江等明确规定家庭农场是指“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一般为夫妻二人或同户家庭劳动力二、三人)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因此,家庭农场的基础是经营者自耕,主要依靠家庭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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