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聿:马克思“改变世界”的“世界观”(2)

孙正聿:马克思“改变世界”的“世界观”(2)

诉诸《提纲》全文,我们可以看到,正是以揭示和批判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种以“哲学”方式所构成的世界观为“纲”,马克思才在《提纲》中逐段深入地阐述了“现代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体言之,在《提纲》第二段,马克思明确地提出了必须以实践的观点看待“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问题。在紧接其后的第三段中,马克思针对旧唯物主义所探讨的“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问题,又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在之后的第四段中,马克思又针对费尔巴哈不能从“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提出“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且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由此,在《提纲》的第五段,马克思揭示了费尔巴哈哲学的本质:“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做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正是基于此洞见,马克思在《提纲》的第六段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又在《提纲》的第七段提出,费尔巴哈“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基于以上论断,马克思作出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的论断。由此所引发的为什么“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不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去解决“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反而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问题。在《提纲》的第九、十段,马克思作出了回答:“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这就是说,新唯物主义之所以在理论上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是因为新唯物主义在其现实基础上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正是基于上述论断,马克思在《提纲》的最后一段,作出了人们经常引证的基本结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从理论内容上看,马克思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对“哲学”的扬弃,既“克服了”“哲学家们”把哲学当作关于“总联系”的“科学的科学”的幻想,又“保存”了作为“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即“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根本理念上看,“现代唯物主义”与“哲学家们”的根本区别在于,“哲学家们”不是“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以“直观”的方式或抽象的“能动”原则去回答这个“重大的基本问题”,因而他们的“哲学”只能是“解释世界”的哲学,并且只能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与此相反,马克思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则是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根本理念出发,“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

从现实基础上看,“哲学家们”之所以不能“在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提出和回答“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问题,根源在于“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因而“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只有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的现代唯物主义,才能超越“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形成“不再是哲学”的“世界观”——“改变世界”的“世界观”。这种以“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为“立脚点”、“在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所构成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建的“现代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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