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上的事物可以分为哪几类?

报告人:陈嘉映 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导读:

1、世上的事物可以分为三大类:(1)自然的事物:没有人力干涉、纯粹自然的事物。如草木、海洋、星辰等;(2)人工物:有人类干涉、影响的事物,如弓箭、桌椅、眼镜、政治制度、习俗等;(3)语言和符号:没有“实际”用处的,不是有形的工具,唯一的功能是用来交流;
  2、事物的分类与大学学科的划分相互关联;
  3、三大类事物对应着三类知识,这三块区分不仅我们有,古人也有,但是古人的区分和我们的区分的眼光不完全一样。

2013-12-27 12:48:02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叶其英责任编辑:李贤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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