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瘦身”

江西: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瘦身”

核心提示:1月7日,记者从省委“活动办”获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大力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治理,对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还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管理制度。

1月7日,记者从省委“活动办”获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大力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治理,对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清理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50项,其中取消927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未经批准开展的项目;同时,对经国家批准我省实施的123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重点清理,其中保留46项,精简77项。

据介绍,为提高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权威性,发挥好激励导向作用,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省对梳理出的1050个项目按照全面清理、合理设置、统一规范、注重实效的清理原则,对927项未经国家批准的省直单位和市县自行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及省直单位和市县没有上报的未经批准自行开展的项目,全部予以取消,一律不得开展活动。

同时,重点清理经国家批准我省正在实施的123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原则上予以保留或合并到同类项目中开展;以省直单位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原则上群团机关保留2项,其他机关保留1至2项;对属于学会、协会开展的业务性质的评定、评选、考核的项目,如优秀论文、优秀会员等,全部予以取消;对各单位、各系统开展的评选表彰对象主要为党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评选表彰项目,予以取消;对内容、对象、范围相同或相近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合并,增加综合性表彰,减少单项表彰。并对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公务员类、人才类、成果类、人大、政协类、政法类、群众团体类、专项工作类等七大类,实行分类管理,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此外,我省还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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