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农村城镇化的有益探索(2)

城郊农村城镇化的有益探索(2)

——关于天津市华明镇以土地制度改革开拓城镇化新路的调查

积极推进农民城镇化

农民愿不愿意以宅基地换房,关键在于城镇化能不能让农民得到看得见的长期利益。城镇住房解决了其安居问题,三化联动解决了其乐业问题,进一步需要解决的是其享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市民待遇问题。

过去推进城镇化,往往通过征地等方式获取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农村土地城镇化了,人却留在了农村,没有实现人口城镇化。如果宅基地换房仍然重复这样的老路,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华明镇在推进土地城镇化的同时,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其改革措施可概括为“三改一化”,即农村户口改城镇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股份制企业、村民委员会改居民委员会;消除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尤其是实现医疗、养老、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土地流转起来,才能产生土地资产效益。从华明镇的经验看,宅基地集体所有,便于统一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化。这个过程不但没有损害农民利益,还使其得到稳定的长期收益。宅基地在流转后经过复垦和整合面积扩大,农村的建设用地依然归进城农民使用。通过宅基地流转推进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不仅能使土地增值,还能使住宅资产增值。这说明,虽然城镇化需要费用,但不一定给政府和农民增加负担。推进制度创新特别是土地资产的有效经营和运作,不但可以解决城镇化的基本费用问题,还能产生更多效益。这正是城郊农村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开辟城镇化新路所产生的红利。

(作者为南京大学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