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融入式开发的思考与建议

海南:融入式开发的思考与建议

羊山光彩扶贫项目从策划到推进,探索了非公经济参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提出了融入式开发模式的基本原则、开发理念、运营机制、关键环节等探索性框架思路。

发展新探

融入式开发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不征地、不拆迁”的基本原则。

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旨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参与的企业家充分体现社会责任感,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贫、乐善好施、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不征地、不拆迁:即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设计,特别是土地利用方面,原则上“不征地、不拆迁”,坚持以保护农村土地属性、农民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开发为主的基本取向。

融入式开发遵循“连片式规划、融入式开发、抱团式发展、复合式效应、多赢式目标”五位一体的开发理念。

连片式规划:在突出保护生态、文化内涵、产业特色、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把全省城乡作为统一的整体进行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重点开发乡村旅游项目。

融入式开发: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非公经济力量,融入扶贫光彩事业,融入农村、百姓,融入政府主导的项目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使开发项目、农村建设、自然环境等各方力量和资源融为一体。

抱团式发展:企业家抱团,拧成一股强大的投资力量;村集体组织农民抱团,体现村民集体意志;当地政府把各口的资金资源整合打包,汇成集中的扶持政策。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

复合式效应:农村通过融入式开发,城乡发展一体化最终达到的效应是多层次复合式的,扶贫开发、光彩事业、文明生态村、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等效应得到综合体现。

多赢式目标:企业家理想得到升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寻找新机会,名利双收;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主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政府实现综合治理,避免简单征地导致的诸多社会问题。

融入式开发实行“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村民共建”的运营机制。

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导,掌控项目规划实施,保证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实施推进不走样。

由工商联(总商会)等组织动员热心企业家抱团成立投资公司、村集体组织抱团成立的经济合作社,联合成立项目公司,按照股份公司运营管理,参与政府主导的部分项目开发。

项目公司作为当地村镇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运营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土地整理、招商引资等整体开发。协助政府用好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农民通过合作社名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做出农民在资本性收益、工资性收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性安排等。

融入式开发追求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关系的有机统一。

关于土地问题: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和开发理念,原则上在不改变土地基本用途和保护湿地林地资源、特色文化、人文自然景观、原生态环境以及农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对项目区域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和融入式开发。

关于农民利益保障问题:摒弃以往的“征地、拆迁、补偿”把农民排除在项目之外的老模式,农民通过经济合作社把土地等权益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关于政府主导问题:一是融入式开发要严格按照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规划进行。二是要完全在各级政府的掌控下开展。三是各级政府关于开发地区经济社会民生发展预期要很好地实现。

融入式开发模式能有效激活生产要素,有力促进农村生产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步伐。城乡发展一体化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进一步整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特别是要团结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挥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依托光彩事业平台,积极投身城乡发展一体化融入式开发模式。这一生动实践,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海南人民幸福家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作者系海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本文关键词: 融入式开发 田德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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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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